• 发文字号
  • 平政〔2020〕2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022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宝丰县看守所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宝丰县看守所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平安监所创建为载体,不断提升公安监管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文明化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单位、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先进单位、全国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17年被公安部评为国家一级看守所并连续保持4年,2020年被市公安局评为疫情防控阶段性工作先进集体。连续9年无民警违法违纪情况,连续18年无安全事故。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宝丰县看守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宝丰县看守所牢记初心使命,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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