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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9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9-11-120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总投资为79026.13万元。根据上述批复文件,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动态总投资为7902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2662.1万元,设备购置费65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57.2万元(含土地费用3500.0万元,前期费用1600万元),预备费3628.6万元,建设期利息4801.8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已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四馆一中心”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平政文【2018】70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4、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项目概况:

四馆”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滍阳路以南。“一中心”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大道以北、吉祥路以西、福泉路以南,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附近。

四馆”项目是集科技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场馆建设,总建筑面积83890.19㎡,其中:

1)地上建筑面积54000㎡,其中科技馆面积22775.50㎡,三馆(党史馆、档案馆、方志馆)面积为31224.49㎡,包括以下功能用房:

科技馆:主要有少儿科学园、声学机械电磁展厅、数学力学声学展厅、气候低碳展厅、多功能科技交流区、休息等候区、临时展区等各类功能用房,同时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

党史馆:主要有党史馆历史陈列区、杰出人物陈列区、学术研究交流中心、阅览厅、临时展区、管理办公用房等相关功能用房,同时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

档案馆:主要有档案馆展厅、学术报告厅、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同时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

方志馆:主要有历史展示用房、地情展示用房、咨询用房、学术交流用房、陈列室、会议室、文献资料储存等功能用房,同时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

四馆共享区:主要有设备层、共享展厅等功能空间。

预留区:主要结合场馆运营需求预留发展空间。

2)地下建筑面积29890.19㎡,包括以下功能用房:

科技馆:主要有地下生态科学地震灾害展厅、煤炭科技展厅、城市展厅等地下展厅和机房、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

四馆共享区:主要有各类设备用房、地下共享展厅等功能空间。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含人防)。

 

老年活动中心项目主要建设有老年大学、活动中心、服务中心等内容,总建筑面积49886.8㎡,其中:

1)地上建筑面积31591.5㎡,主要包括以下功能区:

老年大学:建设一栋综合性老年大学,包括教学楼和报告厅两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1158.6㎡,主要设置包括普通教室、专业教室、展厅、排练厅、阅览室、办公室、教研室、接待室、大中小讲座厅等,同时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

活动中心:建设2 栋综合性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15937.7㎡,设置各类棋牌类、文学类、曲艺类、歌舞类等活动室,室内外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游泳馆等活动场地,以及排练厅、休闲茶座等功能用房,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满足各类室内活动及休闲健身锻炼的基本需求。

服务中心:建设一栋综合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495.2㎡,配套相应功能用房的仪器设备等,满足接待、办公、杂志阅览及会议等综合办公需要及餐厅、商店、洗衣房、休息室、医务及理疗保健室等综合配套服务。

2)地下建筑面积18295.3㎡,主要包括以下功能区:

服务中心厨房:设置厨房、职工餐厅等。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含人防):其中战时人防地下室面积为6873㎡。

6、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19.5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17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7、股权结构: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由中标资本方与平顶山市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持项目公司80%股权,市文旅投资公司持项目公司20%股权。

8、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可以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且原则上联合体中的牵头人需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最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资格预审截止日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2019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括养老)的相关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近3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基本要求。

2、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任意成员参与过累计金额5亿元(含5亿)以上投资的PPP项目。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自2013年以来至少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累计总投资额不少于4亿元。

(已完成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明,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10亿元,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在采购期间,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低于一亿元。

(银行授信额度以银行对牵头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资产负债率以牵头人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各项数据计算为准;银行资金余额以银行开具的证明为准,开具时间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

5、企业信誉

申请人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等不良行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

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国有控股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有股份;联合体各方须承诺一旦成交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合同;

4)申请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文件中另有要求除外)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报名、文件费及保证金等费用缴纳、申请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母、子公司申请资格预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b. 母公司或子公司只能使用公司自身的资质申请本次资格预审,资质不得互用。

c. 母公司的净资产按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子公司的净资产按子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计算。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12月2日00:00201912月6日23:59

2、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912月2日00:00201912月6日23:59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

3)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

4)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24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资格预审(审查)日期及地点

1、时间: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继续参加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提交纸质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地址: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5851

 

2、采购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人: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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