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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4-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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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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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推进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 浏览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推进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发背景和出台过程

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2023年5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7月,我省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布了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文件精神,市民政局按照“省级清单覆盖国家清单、市级清单覆盖省级清单”的要求,立足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起草了《关于推进平顶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年4月26日,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4月30日以平政办〔2024〕11号正式印发了该《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正文规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分为建立服务响应机制、完善服务保障制度、健全服务设施体系、提升服务供给水平4大类14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建立综合评估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城镇农村养老设施网络、实施适老化改造、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医养康养融合等内容。

建立服务响应机制方面,通过建立综合评估制度,明确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统计整合老年人相关信息,并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推动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

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方面,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为抓手,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加大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人员培养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健全服务设施体系方面,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完善城镇、农村养老设施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机制。持续实施适老化改造,加快与老年人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利。

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方面,重点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线上智慧服务设施,整合线下资源,增强家庭照护能力。进一步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三、关键词诠释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市民政局按照“省级清单覆盖国家清单、市级清单覆盖省级清单”的要求,我市清单共纳入28个服务项目,与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相比,我市增加了8项内容:一是发放临时救助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二是老年人文化娱乐服务。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进入公园、公共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以及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实行门票免费。三是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对平顶山市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四是就医便利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方面的便利服务。五是公证服务。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申办公证时减免公证费。六是法律诉讼服务。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等向人民法院起诉,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国家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并告知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七是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金。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按照奖扶对象类别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八是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对子女为平顶山户籍的外地老年人,可以将户口迁移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

建立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可以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以及部门职责任务,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更好推动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惠及全体老年人,同时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效率,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1.解读机关:平顶山市民政局

2.政策咨询电话:0375-497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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