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21年3月11日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1月2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都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了明确安排和部署,要求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23年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豫政办〔2023〕5号),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全程防治、体统治理,完善机制、提升能力的原则”,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四科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梳理,起草形成了《工作方案》。2023年7月10日,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8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以平政办〔2023〕17号印发执行。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提出了六大项十二小项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成立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海关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二)开展调查评估。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
(三)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污染物管控措施。
(四)强化过程控制。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五)深化末端治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探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为强化实施保障,《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融资渠道等3方面作了安排,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五、关键词诠释
“新污染物”:是指已经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一般认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器官、神经、生殖、发育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显,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五是治理复杂。新污染物对治理程度要求高,且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2、解读人:四科
3、政策咨询电话:0375-26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