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平政〔2023〕10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平顶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市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境治理效果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的总体目标和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天蓝、地绿、水净、气爽的良好环境更加凸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作用。
二、制定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4号)及《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由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拟定,并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省市专家和公众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平顶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23年2月24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3月15日以平政〔2023〕10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4个部分,全文近3.4万字。
第一部分为规划基础。简要回顾了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主要成果。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了“十四五”期间面临的环境机遇和挑战。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主要提出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同时展望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提出“推进产业转型,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多措协同共治,不断改善大气环境”“深化‘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推进系统治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生态修复与监管,维护生态系统安全”“统筹城乡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坚持底线思维,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9项重点任务,谋划重大工程80个。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环境保护投融资力度、跟踪评估考核、完善监督机制等4个方面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四、主要特点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平顶山市“一极两高三优四提升”发展目标,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系统安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谋划部署了“25+9+8”三重战略体系。一是设立规划指标体系25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6项;二是9项任务抓手;三是8大类重点项目库,坚持具体任务项目化原则,谋划80个重大工程建设,推动规划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生态环境局
2.解读人:李中华
3.政策咨询电话:0375-266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