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平政办〔20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了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工作,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问题,事关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多年以来部分领域部分环节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为规范收费行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02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联合制定的《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6号)。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平顶山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发过程
2022年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站位讲政治高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科学研判我市实际,起草制订了《平顶山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期间,多次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反复征求市直部门、相关企业与社会各界意见,与相关部门多次讨论修改完善。2023年2月24日,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3月12日以平政办〔2023〕9号印发实施。
三、总体目标
按国家、省规定时间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四、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近年来,全省多次开展水电气暖行业收费专项治理,除政策规定允许的收费外,取消了水电气暖企业在接入及计量装置检定环节上“报装费、增容费、管网建设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方案》要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对治理效果要持续评估,针对问题,开展整改,确保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要清理特许经营授权收费,对基层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水电气热企业以入网费、管网建设费等名目收取费用补偿收入的,2025年底前全部取消。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防止不合理收费行为反弹。
第三部分: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不得由用户承担。二是健全企业、政府合理分担费用的机制。2021年3月1日后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水电气暖企业和当地政府合理分担,具体分担办法由财政部门牵头制订。三是完善政府分担费用筹资渠道。明确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暖接入工程费用,以及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水电气暖设施建设费用,可纳入土地开发支出。
第四部分: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一是明晰了需要用户承担费用的情形。明确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成本的水电气暖设备设施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费用,遵循“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共担机制。二是明确了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合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明确2021年3月1日后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水电气暖设施费用纳入房屋开发成本。水电气暖设施移交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的,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三是推进建设安装环节市场化。要求建立建筑区划红线内水电气暖设施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同步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部分: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完善政府水电气暖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
第六部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一是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要求水电气暖企业严格按政策规定向终端用户收费,不得政策之外收费;二是建立收费公示机制。
第七部分: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三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效”改革;四是提升企业服务效能。
第八部分:推进政策组织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提出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要求结合实际深化细化改革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风险防范,要求选择合适时机稳妥推进相关改革举措,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好应急预案;三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为落实规范清理供水供电工期供暖收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强风险防范。三是广泛宣传引导。
六、关键词诠释
“特许经营授权费”:是指在特许经营关系的发生过程中,被特许人需要向特许人交纳的费用。也就是市、县两级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的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发改委
2.解读人:周雅莉
3.政策咨询电话:0375-26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