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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关心,我的关注。我是小溪,开始说“政事”。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共同努力,备受各界关注的《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和第2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条例》单行学习读本已印制完成,将陆续发放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将有助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整体工作水平。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市场主体的良性竞争。我市致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打造郑洛平“新三角”、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努力成为中原城市群重要一极,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短板,需从制度层面提供法制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一部专门地方性法规,是对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效举措,是全面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将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