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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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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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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1-21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管控市区车辆通行秩序,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大西环(舒山大道)和鹰城大道提档升级项目的建成通车,市区北部的G311国道、东部的G234国道(昆阳大道)、南部G329国道(叶鲁路)和大西环(舒山大道)共同构建了市区外围道路绕行环线,路网结构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了新的过境货车运输通道。鹰城大道提档升级改造之后,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全程无红绿灯,将成为我市连接新、老城区的又一条主要通道,已不适合作为货运车辆通行的主要通道。对此,为有效管控市区道路货车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车绕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造成的扬尘和缓解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结合目前道路通行情况实际,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的通告》。

二、起草过程

本《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近年来,市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联合执法,不断加强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各类高污染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保障市区道路良好的通行秩序。本次起草该《通告》,是在2020年市政府发布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外围道路货运车辆通行路线的通告》(〔2020〕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划定区域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2020〕4号)基础上,结合今年以来大西环、鹰城大道等道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修改,经过反复的实地勘察、讨论研究及征求社会意见,最终确定了既符合市区道路大货车管控要求,又充分保障大货车绕行路线便捷畅通,同时满足市区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配送需求的绕行路线。2022年1月19日,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月20日,以通告〔2022〕1号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为有效管控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运车辆绕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货运车辆造成的扬尘和环境污染,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

四、适用范围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外围道路货运车辆通行路线的通告(通告〔2020〕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划定区域实施高污染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通告〔2020〕4号)同时废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货运车辆禁行车辆范围,主要针对大中型黄色号牌货运车辆和蓝色号牌柴油货车实施禁行管理,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开展运输配送。

(二)明确了禁行时段,对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其他各类货物运输车辆(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除外),24小时禁行。同时,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关于保障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要求,对城市物流配送货车(仅限于车辆类型为厢式货车或封闭式货车),每日6时至22时禁行,22时至次日6时不禁行,每天留出8个小时的窗口期。

(三)划定了禁行区域。结合平顶山市目前老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实际,确定了禁行区域。

(四)明确了法律责任,对违法入市的货运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五)对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确需货运车辆进入市区道路通行的,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关注“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河南省电子通行证一体化管理平台”,申领电子通行证(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公安局

2.解读人:张朝锋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32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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