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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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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次数: 浏览

为推动物流行业纾困解难和恢复正常运行,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纾困政策》),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物流服务业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纽带,是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经济长期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社会物流需求大幅下降,物流市场供需失衡、货源紧张、流通不畅,致使车辆闲置、成本增高,尤其是贷款购车的车主,经营困难、负担沉重,严重影响行业发展和稳定。据统计,3年来,全市新办入户营运车辆每年不足1000台,下线车辆4000余台,车辆保有量有减无增。目前,全市营运车辆21200台(含挂车)每天停运的30%左右,自卸车、冷藏车停运达到60%以上。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省发改委等18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人民银行和交通部出台了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的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措施,省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的一揽子方案和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出台了支持交通运输行业10项纾困措施。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信心、促进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在贯彻国省惠企纾困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平顶山市《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54号)

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豫交文〔2022〕92号)

3.《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工作方案》(豫发改财金〔2022〕392号)

三、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市交通运输局在起草《纾困措施》过程中,本着实在管用、立竿见影、帮到实处、解到难处的精神,原原本本贯彻了省政府支持物流行业发展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拿出了我市的有力举措,体现市政府支持物流行业纾困、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文件起草后,广泛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15日,经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6月17日以平政办〔2022〕20号印发实施。

四、制定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物流行业纾困解难和恢复正常运行,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信心、促进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适用范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有明确适用期限的除外)。

六、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纾困措施》共7个方面26项具体内容。一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二是降低物流成本。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四是建立物流企业白名单制度。五是实行便民利企服务。六是支持建设应急物资转拨基地。七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这26项措施中,除沿用省政府支持物流行业纾困的措施外,有5项是结合我市实际新制定的。

第8项,在省交通专项补助资金基础上,市、县两级根据财力情况安排适当资金,对重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实施疫情防控和运营困难补贴。

第9项,对车均纳税额达到5.4万元的企业,由市、县两级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10项,制定支持网络货运发展政策,鼓励技术、功能、模式创新,推进网络货运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第11项,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化以及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第12项,抓住国家新出台的1000亿物流仓储领域再贷款政策,积极争取扩大我市物流企业融资规模,支持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升级改造。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督察专班,推动政策落实。

二是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和物流企业正常经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2.解读人:王建峰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5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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