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平政〔2022〕12号文件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安排意义重大,事关长远。市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牵头编制了全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2月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对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谋划,牵头起草了平顶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在《计划》起草过程中,市发改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度对接“十四五”规划及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衔接。其间多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对《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计划》(草案)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最后经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制定意义
《计划》以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六稳”“六保”,突出扩投资稳增长、抓创新促转型、强实体防风险、惠民生增福祉,其制定出台将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提质提速,“四城”建设迈上新台阶,“四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四、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来看,2021年,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稳抓实“六稳”“六保”,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经济社会发展延续稳步恢复态势,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阐述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统筹把握中央和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考虑,站位市十次党代会发展愿景、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制定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粮食产量稳定在230万吨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第三部分阐述了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实现上述目标,《计划》主要围绕"释放内需潜力,稳定经济增长"、"完善产业体系,厚植发展优势”、“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强化创新驱动,建设创新高地"、"聚焦扩容提质,提升城市能级"、"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保护治理,加快绿色转型”、"持续改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制定了31条具体工作措施。
五、实施范围
《平顶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适用于全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以文件明确的具体内容为准,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
2.解读人:刘珊珊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