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机关党〔2021〕1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03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关于李振涛等2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 浏览

办公室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机关党组研究同意:

李振涛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许琨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调研科科长职务;

彭向乐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六科科长;

董彩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七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保卫科科长职务;

张维妙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港澳事务科科长;

陈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保卫科科长;

王琨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副科长职务;

雷亚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三科副科长职务;

宋胜利同志任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范慧菊同志任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义湘同志任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马菲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斐斐同志任市行政复议调解接待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免去其市行政复议调解接待中心八级职员职务;

李彬彬同志任市政府值班室(市长热线办)副主任;

柳森同志任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静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李雷雷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保卫科副科长;

免去刘畅同志原任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科长、逵应顺同志原任市政府办公室七科科长、李红伟同志原任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职务。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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