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416885375/2016-00002
  • 发布日期
  • 2016-10-12
  • 主题分类
  •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9.26”运输车辆翻车 事故的处置情况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
2016年9月26日13时左右,一辆自宁夏发往安徽运送电石的货车在平顶山平临高速(604公里)处发生翻车事故,30余吨电石洒落在路面。当时正值下雨天气,电石遇水反应产生的乙炔气体四处散发,如遇明火即可发生着火爆炸,将对来往车辆通行造成重大隐患。 接到报告后,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安监局局长亢根柱立即委派副局长张西志带领应急中心的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与公安、路政、环保等部门组成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并做出三项决定:一是由公安和路政部门对高速公路实行断路,分流过往车辆;二是由公安和路政部门将事故车辆移离现场;三是紧急调集氯碱公司的化工专家和环保局专业人员对遗落现场的30余吨电石进行紧急处置。
行政处理:
专家到达现场后,经过现场勘查和情况分析,如采用机械作业容易引发着火爆炸等次生事故,为确保安全,只能实行人工搬运,机械辅助。由于地处高速公路,加上断路分流等临时措施,机械、人员难以快速到达和大规模作业,处置小组克服重重困难,调集2台铲车和50多人的救援队伍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过将近5个小时的努力,于晚8时20分完成了遗落电石的清理处置,8点30分恢复通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