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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745774297/2021-000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 主题分类
  • 考核评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河南省委 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05 浏览次数: 浏览

《实施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抢抓战略机遇,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走出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2021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生猪生产平稳发展,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深入推进。在提升粮食核心竞争力上走前列,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初步建成,农业设施装备和现代种业水平全国领先。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落实五年衔接过渡期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攻坚期间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加强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衔接。省级确定卢氏县、嵩县、台前县、淅川县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确保粮食产能稳步提升。要支持每个县培育1~2个主导产业。要发展绿色食品业。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大力培育农业品牌,着力打造“豫农优品”整体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发展到1500个以上。要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要科学编制乡村规划。2021年年底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乡镇建立乡村规划管理委员会,全面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要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2021年年底全省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80%以上,到2025年行政村快递物流通达率达100%。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要把乡村振兴一线锻炼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把乡村振兴一线锻炼作为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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