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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073429x/2021-00006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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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协办答复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627 浏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248号)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济发展,离不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国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公共服务、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等,这些都将有利于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只有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健康宽松的创业环境,优质便捷、简明顺畅的服务环境,才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政务服务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措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不断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为对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您的对策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我市的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优化窗口设置调整,积极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收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根据社会需求和业务办理关联性,打破部门界限,重点推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综合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进一步优化流程,进一步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原“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升级,把使用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专网、自建系统和工改除外)一律接入“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实施无差别受理。目前,35家单位近1000项审批事项通过“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进行受理,基本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

二、增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服务窗口培训活动,不断加强窗口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相关会议或工作部署等要及时传达学习领会,积极宣传政务服务工作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加强窗口人员服务礼仪培训,强化服务质量,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自觉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高办事效率,尤其涉企工作人员要切实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本领,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二是要强化管理考核,提升工作效能。一要严格选人标准。为保证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中心要求新进驻或轮换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敬业精神好、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对纪律性较差或服务态度较差的工作人员予以退回原单位。

二要落实日巡查制度。重点巡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状态、业务办理、服务质量等情况,指导窗口规范办件,协助处理窗口事务,解决群众投诉和突发事件等,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提醒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整改。三要加强考勤考核管理。坚持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离开窗口履行请销假制度,以保证窗口业务正常开展,临时离开窗口务必摆放告知牌,方便群众知晓、联系。让窗口工作人员加压驱动、自查自纠、弥补不足、激发工作热情。四要做好投诉举报。政务大厅专设了投诉举报箱,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同时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电话投诉。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坚决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肃清政务大厅的障碍,打造“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实行容缺受理我市已经建立“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印发有《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平工程改革办〔2020〕5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站式办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平建〔2020〕113号)、《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容缺受理办发》等文件,并经过前期梳理向社会公示《平顶山市第一批承诺告知服务事项清单》、《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制,面向社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按审批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办事企业的往返次数和办事时间。实行容缺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对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审批事项,按照容缺办理的相关规定,可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完善相关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率。

以上内容请贵单位一并向代表(委员)进行答复。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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