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75073429x/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孙国军代表:
您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中《关于持续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第64号)已收悉,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共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智慧城市是以采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等为依托,以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已经城为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调整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的需要。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建议,认为对我市智慧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您的对策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智慧城市平台发展。
(一)在市级层面建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市级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县区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全市部署要求,负责本区域智慧城市推进工作。
(二)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支撑应用系统集成和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聚焦城市建设、旅游等领域,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运行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发展“智慧城市”相关产业,着力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聚焦医疗、教育、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推动智能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认,促进医疗服务精准化,探索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提升养老助残托幼等信息化服务能力。汇聚优质学科资源,支持智能交互学习,提高教育供给满意度。加强文化艺术市场智能化服务水平,支持数字演艺等文娱活动,扩展文化服务丰富性。整合区域商业、文化、旅游公共资源,拓展城市体验感、感知度。
最后,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平顶山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平顶山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