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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未按时缴纳(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次数: 浏览

今年3月以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上级要求,通知全市各旅行社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截至9月29日,全市仍有8家旅行社(名单附后)没有按时缴纳(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现予通告。

即日起,被通告旅行社禁止开展任何旅行社业务,请广大市民和游客不要到以上单位参团出行旅游。

10月30日前,被通告旅行社需足额缴纳(补齐)质量保证金、提供银行担保函或自行申请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注销声明公示期限未到的单位,请将情况说明提交至市局市场管理科,说明到期时限)。到期未整改完成,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附件:2024年平顶山市未按时缴纳(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平顶山市未按时缴纳(补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所属县(市、区)旅行社名称负责人
1鲁山县河南尧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东晓
2新华区河南游趣旅行社有限公司赵亚婷
3新华区平顶山华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魏香香
4新华区平顶山市天之涯旅行社尹伟
5汝州市汝州市青年旅行社桂素环
6汝州市汝州市浪漫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黄葵青
7汝州市河南保贝计划旅行社毛建伟
8湛河区平顶山市鹰城旅行社有限公司杨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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