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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545241X/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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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森林河南,实施多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治理,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建设生态强省。“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统筹推进森林河南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时期。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生态强省建设,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研究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针对全省自然生态系统状况、主要问题及主攻方向,明确了到2025年科学开展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指标、重点区域、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是指导全省统筹做好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谋划实施相关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镇生态品质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我省位于我国中部、黄河中下游,处于我国地势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过渡带上,地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是淮河的发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坐拥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三大生态屏障。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南北兼容,东西并蓄,生物多样性丰富。在全国生态格局中地位重要。
第一节 现状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森林河南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加强资源保护,加快生态修复,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07%,森林蓄积量达到2.07亿立方米,与“十二五”末相比,分别增加了1.45个百分点、3625.12万立方米。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25%。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累计治理55万公顷,与2011年相比,全省中度、强烈及以上水力侵蚀面积分别减少70.68%、85.97%,实现面积、强度“双降”。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全省67条河流的94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3个、占比77.7%,比2015年增加26.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丹江口库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持续保持Ⅱ类。
生态保护力度日益增强。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极重要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格保护。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有324处自然保护地,其中30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294个各类自然公园,总面积为144.46万公顷,为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全面摸清珍稀濒危动物资源状况,实施豹、朱鹮等35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地理种群抢救性保护项目;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共记录木本植物96科344属1594种和953个品种,重点野生动物种群和高等植物群落类型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得到全面保护,面积净增25.93万公顷。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
生态修复扎实推进。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历史遗留工矿土地整治项目、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截至2020年年底,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3万公顷,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达到7.87万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60万公顷,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生态空间持续增加。
生态富民稳步发展。全省经济林面积达到108.1万公顷,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25.2万公顷,林下种植经营面积达到30万公顷,林下养殖规模达到5800万只(头)。年均向社会提供木材568.2万立方米,年均人造板产量1588.7万立方米,年均提供干鲜果品等特色经济林产品773万吨。2020年森林旅游与休闲人数达到1.2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5亿元,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选聘4.2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为生态护林员,新组建1105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12.5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油茶、林果业、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带动18.8万贫困户增收,其中林业带动7.3万贫困户增收脱贫。
重点改革持续深化。全省自然资源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等重点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改革举措,自然资源领域架构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林业改革成效显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整合设立84个国有林场,其中82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达到7320个。推行林业行政审批集中服务、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2项。
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高位推动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作。统筹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调推动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协同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先后修订出台地方性法规6部、规范性文件46件,制(修)订行业标准15项,制(修)订并发布地方标准99项。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带动社会投资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林业建设和生态修复新格局。
第二节 形势和任务
高质量发展提出生态保护修复新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并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探索走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基本方针,以系统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推进森林河南建设由数量增加向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绿色惠民产业,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良好生态需求。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保护发展新定位。我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要积极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大河治理和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区域生态和人居环境品质,加快黄河流域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协调的生态保护格局,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
生态强省建设明确生态修复与林业建设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扩大森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建设生态强省。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需要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农田生态系统等保护和修复,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带来生态建设新机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发挥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要素的碳汇作用,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第三节 困难与挑战
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我省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城乡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在空间布局上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天然湿地面积有所萎缩,侵占、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生境破碎化严重,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风险增大,严重威胁生态安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底线面临的压力日益加大。
生态系统功能亟待提升。我省大部地方生态较为脆弱,全省尚有水土流失面积21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63%,沙化土地面积53.55万公顷。河湖生态缓冲带局部受到侵占、破坏,河流水体自净能力下降。矿山开采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严重。平原地区农村生态空间不足,农田生物多样性下降,部分补充耕地项目占用生态用地。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城镇蓝绿网络连通性不良,蓄水排涝能力不足,城市韧性有待提高,部分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无序、绿化率低。
森林质量亟需提高。我省林分质量差、树种单一、乡土树种少、龄组结构不合理、林地生产力低下等问题依然突出。纯林面积占比过大,在全省356万公顷的乔木林中,纯林占64.85%,混交林仅占35.15%。中幼龄林面积过大,中幼龄林面积273.33万公顷,占乔木林面积的76.79%。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低,乔木林蓄积平均每公顷仅60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3%。目前,全省尚有200多万公顷中幼林和退化林亟需抚育和修复。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亟待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相对滞后,支撑林业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土地、资源等要素束缚还较为普遍。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尚不完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交易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尚需健全。需要大力推动自然资源清查、确权等基础支撑性工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结果应用等技术性工作,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发展及供需精准对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
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完善提高。自然资源数据获取和分析决策能力尚需提升,生态空间管控能力不强,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待优化。科技创新驱动有待加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度不够。不同部门主导的生态修复工程缺乏协调联动,治理措施整体性、系统性不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标准规范尚不健全,制约了生态保护修复的综合效益。跨区域、跨部门合力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监督管理机制、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测预警机制亟待配套完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和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激励性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科学谋划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推进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增强生态系统功能,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提升治理效能,为建设生态强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面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
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眼于提升我省各类生态系统质量,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统筹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遵循生态系统内在机理,突出重要生态区位和重点治理区,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因地制宜科学实施森林培育、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再生和生态重建等措施,促进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理,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新动能。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行政推动、部门联合,引导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森林河南基本建成,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森林资源稳步增加,森林质量显著提升,碳汇能力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绿色富民产业更加兴旺,森林、草地、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黄河生态廊道基本建成;重要山脉、河流突出生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基本完成,生态屏障更加牢固,流域水生态环境和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城镇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保护修复走在黄河流域前列。
展望2035年,生态强省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基本实现。森林、草地、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极大提升,生态经济优势彰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林草湿对碳中和的贡献更加突出,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让生态美景永驻中原大地。
第三章 空间分区与重点区域
依据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围绕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差异和发展基础、发展需求,合理构建林业保护发展、生态修复的总体格局。
第一节 空间分区
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格局框架下,统筹考虑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和城镇生态系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的要求,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形成覆盖全域、全要素的“一带一区三屏三廊多点”的空间分区。
“一带”为黄河生态带;“一区”为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三屏”为环绕在省域西部、南部的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区;“三廊”为淮河、南水北调中线、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等生态保育廊道;“多点”为自然保护地、国家储备林、国有林场、绿色富民产业集群等重要节点。
黄河生态带。黄河生态带河南段主要包括中游和下游两部分,其中中游涉及三门峡、洛阳、焦作、郑州市及济源示范区5地13个县(市、区),地貌类型以山地峡谷、黄土丘陵为主,分布有三门峡、小浪底和西霞院三大水库,及河南黄河湿地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具有典型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特征;下游涉及郑州、新乡、开封、濮阳4市10个县(市、区),地貌类型主要为平原、少量分布黄土丘陵,滩区宽阔、湿地农田、地上悬河的特征明显,分布有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郑州黄河、开封柳园口、濮阳黄河湿地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是珍稀濒危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受人为开发建设活动影响,黄河中游水土流失、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及地质灾害严重。黄河下游滩区耕地占比大,与自然保护地存在一定的空间冲突,局部湿地萎缩、土地沙化现象突出,部分乡镇和村庄受到洪水威胁。
平原生态涵养区。平原生态涵养区主要涉及开封等15市,总面积达到9.30万平方千米,主要包括豫北平原、黄淮平原、南阳盆地等部分。该区属于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是维护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分布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80个,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该区自然生态空间小、森林覆盖率低,局部地下水超采严重。
三大山地生态屏障区。三大山地生态屏障指太行山、伏牛山和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
太行山生态屏障涉及安阳、鹤壁、新乡、焦作市及济源示范区共5地25个县(市、区),总面积约为1.49万平方千米。该区属于太行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南太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内分布有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植被类型主要有落叶阔叶林、中生型植物群落、旱生植被,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矿产开发、旅游开发、公路建设等人为活动导致部分区域基岩裸露、生境破碎、土层瘠薄、植被覆盖率不高、水土流失严重,原生态修复项目因灾受损严重,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伏牛山生态屏障涉及三门峡、洛阳、南阳、平顶山、驻马店、郑州、许昌6市共20个县(市、区),总面积约为3.17万平方千米。属于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的重要部分,是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有宝天曼等12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伏牛山森林覆盖率高,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功能。矿山开发、过度垦殖等人为活动导致局部地形地貌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豫西黄土丘陵区沟壑纵横,丹江口库区周边存在一定规模的石漠化问题,水土流失、土地退化较为严重。
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涉及信阳、驻马店和南阳3市13个县(市、区),总面积约为2.61万平方千米。属于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有高乐山等13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桐柏—大别山地形起伏较大,森林覆盖率较高,雨量充沛,生物种类繁多。人为开发建设活动导致局部存在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偏低,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三条主要生态廊道。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风固沙、调蓄洪水等多种功能。部分河道滩地过度垦殖及沙石滥采,导致滩涂湿地萎缩、地貌受损,生物多样性受影响。沿线防护林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河流城镇段拦河坝较多,河流生态的连通性受到较大影响。
多点。呈点片状分布,是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节点。自然保护地中存在一定量的矿业权、人工商品林以及零星分布的养殖场、耕地、村庄等,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存在一定空间冲突。
第二节 重点区域
围绕我省林业发展和生态修复的总体格局,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聚焦各类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区域,科学推进林业保护发展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生态保护保育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三大山地生态屏障和黄河生态带范围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原则上采取自然恢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湿的方式,促进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因地制宜采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困难地造林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度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区的历史遗留矿山,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三门峡、永城等地的采煤沉陷区,豫西黄土丘陵水土流失区、南阳石漠化地区、驻马店西部山区建材矿产集中开采区,以及采砂等活动破坏的河道湿地等生境破碎、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工程措施复垦土地、恢复植被、治理地质灾害,重塑良好的生态环境。
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黄淮海平原和南阳盆地的农业区,海河、黄河、淮河流域蓄滞洪区,以及明清黄河故道等区域。按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要求,治理沙化土地,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健全农田灌排水系统,整治农村废弃建设用地,建设森林乡村和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第四章 高质量推进林业保护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重要指示精神,系统保护森林、草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优化林业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国土绿化行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建设和绿色生态富民、生态文化、生态碳汇等产业发展。
第一节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加快建设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推动我省国土绿化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功能型转变,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大力推动试点示范省建设
精准落实绿化空间。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为主体,严格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按照国家要求在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未利用地、农村四旁隙地、边角地、废弃矿场、城镇腾退还绿等区域,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科学规范、因害设防建设农田防护林。国土绿化任务直达到县,造林绿化任务和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实现精细化管理。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科学选用树种草种,优先使用乡土树种草种,乔灌草结合,封飞造并举,积极营造混交林。推广山区困难地造林技术与经验,多管齐下,加快退化林修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沟、河、路、渠沿线营建防护林带,补造改造残缺林带和低效林网,形成完善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提升生态廊道质量,依法依规、部门协同推进铁路、公路、河渠、水库等“绿色”通道建设。到2025年,完成造林43.5万公顷,人工种草3.33万公顷,草地改良6.21万公顷。
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廊,推进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都市圈)绿化,疏解城市功能腾退的土地优先调整为绿地,建设城市森林和永久性公园绿地。积极推进中原森林城市群、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形成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类型丰富的森林城市格局。到2025年,省辖市国家森林城市全部建成,新建省级森林城市50个。
加强乡村绿化美化。围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启动新一轮“乡村林果化”五年行动,推进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打造乡村绿化美化升级版,共建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创新乡村绿化机制,提高乡村绿化质量,建设各级森林乡村5000个。
二、夯实林草种苗基础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制定乡土树种草种名录,加强重要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到2025年,全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59处,在郑州建设林草设施保存库分库1处,收集保存林草种质资源1.12万份。
加快良种壮苗培育。推进良种选育攻关工程,大力选育乔灌木良种和优良草品种,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树种草种。建立种苗质量可追溯体系。到2025年,改扩建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个、新建采种基地15个,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建设省草种原种基地3个、采种基地5个,省草品种区域试验站5个、省草种战略储备库5个。
三、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大力培育优质大径级森林资源。优化国家储备林基地布局,强化长周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增强优质木材培育、储备和生产能力。积极推进森林经营,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蓄积,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到2025年,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24.84万公顷,其中,新造林6.02万公顷,现有林改培5.47万公顷,抚育13.35万公顷。
积极推进混交林培育。新造林应优先营造混交林,大力发展以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积极推行针阔混交、多树种(品种)混交、乔灌混交、耐阴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培育复层林,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高质量实施森林抚育。加强中幼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针叶林实施“疏针补阔”“间针育阔”,促进形成针阔混交林;对次生乔木林保留目标阔叶树种,清除影响目标树生长的干扰树、林下杂灌和藤本,林窗较大、林分稀疏的补植乡土阔叶树种;对生长情况良好的经济林,采取施肥、整型等管护措施提高产量;对品种不良或生长衰退的果树林采取换头嫁接或更换种植优良品种的方式改造。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66.87万公顷。
科学开展退化林修复。针对退化防护林,采取更替修复、择伐补植修复、抚育修复、渐进修复、封育修复、综合修复6种方式进行修复,提升防护林质量和功能。重点修复沙化土地区、低山丘陵区严重衰退的刺槐林,山区多代萌生的栎类,遭受严重病虫害的马尾松和残次林等。到2025年,完成退化林修复面积5.85万公顷。
四、科学推进沙化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
开展沙化石漠化动态监测。加强沙化石漠化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根据沙化石漠化程度、流域分布和治理情况设立动态监测点20个,实行定期监测,掌握现状和变化趋势,收集保存治理前定点影像资料,及时对防治工作进展及其成效进行评价,为防治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沙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在全省黄泛区、明清黄河故道等区域,治理沙化耕地,高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营建防风固沙林,形成带、片、网相结合的平原防护林体系。重点建设一批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加强南阳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提升植被质量。到2025年,新增沙化土地综合治理2.31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6.06万公顷。
第二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健全保护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创建国家公园,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积极推动国家公园设立
开展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太行山国家公园设立和大别山、伏牛山2个候选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开展以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红豆杉、连香树、豺、豹、黑鹳、斑嘴鹈鹕、玉带海雕等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生境)为核心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管护基础设施、科普馆、游憩设施等建设,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对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进行保护,兼顾科研、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
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管理机制。借鉴国家公园的创建模式和管理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集体林地、农田承包地和宅基地地役权改革,国家公园社区共管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力清单,资源利用和特许经营等制度,探索建立国家所有、全民共享和国家主导、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机制。
保护代表性生态系统和旗舰物种。开展候选国家公园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探索建立天空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系统,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栖息地恢复修复、旗舰物种种群复壮、自然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保护代表性生态系统和旗舰物种,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及公共服务。
二、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水平
优化自然保护区布局。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界定范围,优化管控分区,整合优化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推动自然保护区等级晋升。加强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协同协作,提高管理保护水平。
加强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在旗舰种、伞护种分布区建设近自然扩散廊道。对受损严重、自然恢复困难的工矿、村庄废弃地等开展系统生态修复。加强野外管护巡护、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应急防灾救灾、疫源疫病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管理设施设备建设。落实自然资源调查和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建立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三、提升自然公园生态服务能力
提升自然公园生态功能。加强自然公园资源本底调查和管理,确保珍贵自然资源及其所承载的生态、景观、文化、科研价值得到有效保护,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品质,增强生态服务能力。科学编制各类自然公园规划。
积极开展生态教育和自然体验。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设计和定制生态教育和自然体验项目,打造一批自然学校。利用宣教设施、巡护线路、解说系统、监测样地等,组织公众参与资源巡护、野外观测、防火监测、社区生产、野外宿营等体验活动,引领参与者投身自然、探知体验。逐步完善科普宣教体系,着力推进一批自然保护地示范性宣教基地建设。
适度开展生态旅游。坚持贴近自然、生态友好的自然保护地生态旅游方向,适当利用景观资源和高质量生态普惠产品,结合当地风情文化,凸显地域性和文化特色,开展生态友好型旅游活动。
第三节 构建新时期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
严格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林草资源、生物多样性,推行森林、草地、湿地休养生息,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构建新时期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
一、加强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科学精准防控有害生物。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推进疫情监测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建立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发布、防控、成效评估全流程监管机制。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等数字化新手段,强化实地巡查。加强古树名木和重要地标性景观保护和抢救性治疗。
建立网格化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适时开展外来生物专项调查。推进生物灾害区域联防联治和社会化防治。在重点地区建设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站点。推进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完善林草全要素数据库,加强有害生物风险管理。
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和美国白蛾联防联控。在松林分布区域实行分区分级管控,加强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建立健全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在栾川、卢氏、西峡、淅川、新县、固始、罗山、光山、确山等地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加强美国白蛾预测预报,完善区域合作联防联治机制。到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美国白蛾疫情基本得到遏制,疫点得到有效控制,达到有虫不成灾的目标。
二、构建森林草地防灭火一体化体系
健全火灾预防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各级林草部门林草防火目标管理,督促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增强森林火情预警监测能力,启动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63个森林火灾高火险县(市、区)全覆盖。推进网格化管理,健全防火组织体系。完善森林防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草地防灭火工作。
提高火情早期处理能力。在交通要道等敏感地段配置宣教、管控等设施设备,全力推广“防火码”,加大巡护和检查力度。协调公安机关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加强防扑火力量培训教育,开展带装巡护,强化早期火情应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实行报扑同步,合理调配扑救力量,阻止火势蔓延。
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加强林火阻隔体系建设,开展森林防火道路、林区森林防火应急供水站、森林防火墙、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阻隔网和易燃林分改造工程等建设,全面提升森林防火早期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加强林草防扑火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以森林防扑火专业队伍为主、森林防扑火半专业队伍为辅的森林防扑火队伍。开展专业队伍装备、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县级行政单位森林防扑火专业队伍配备率100%。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数据管理,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建立生物多样性基因库、数据库,完善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信息云平台,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规章机制建设,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横向沟通协作。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豹、朱鹮等35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地理种群抢救性保护项目。加强重要栖息地连通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候鸟迁徙地生态恢复与保护。开展朱鹮、大天鹅等珍稀濒危物种野化放归,加强放归后巡护管理和动态监测。加强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指导、服务和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站布局,积极推进疫源疫病检测能力建设。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和主动监测预警平台。
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开展红豆杉、大别山五针松等9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抢救性保护。开展迁地保护和最小人工种群保留,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调查和动态监测数据库,对一批分布区极度狭窄、栖息地(生境)破坏严重、种群数量稀少的物种,进行迁地保护。加强野生兰草、杜鹃等物种资源保护,严防野生资源人为破坏。增扩建种源培植基地,扶持珍稀濒危植物培植技术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加强珍贵中药材人工扩繁工作。
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在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涵养区等重点生态区位,实施重大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和生态修复。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标本馆及天敌资源库,布局入侵物种监测站点100个。建设检疫御灾体系,推进部门间、区域间联检联控。加强重点生态区域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区域级隔离试种苗圃和新品种中试基地。加强基层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库、药剂药械库、标本馆、实验室建设。开展实用先进防治药剂和器械研发及推广应用,完善快速检测技术。
构建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制定完善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培育)、经营利用、收容救护、罚没物品处置及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等管理办法。建设覆盖全省的市、县和监测点三级野生动植物监管数据系统。建立完善多部门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新形势下互联网犯罪监管执法。严格进出境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间情报分析共享平台,严格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管理,健全市场监管和服务体系。
四、推行森林草地湿地休养生息
全面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经营。继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科学制定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和市、县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确保全省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84.27万公顷。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强化天然中幼林抚育,开展退化次生林修复,因地制宜培育复层异龄林。建立健全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推进森林经营试点示范单位建设。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实施全面监控,严格落实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严格实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林木案件。加强林地管理基础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全面保护草地。坚持全面保护、系统治理,提高草地综合植被盖度和生物量,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展草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草地资源数据库,实现草地资源数字化动态管理,确保全省26.95万公顷草地面积得到全面保护。创新草地管理机制。加强草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草地保护和恢复,恢复和增强草地生态功能。
全面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将全省重要湿地纳入保护范围,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立全省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估和预警平台。重点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典型完整或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域保护,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开展污染和有害生物防控,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推进乡村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保护示范建设。加强对湿地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集约安全利用湿地资源。
第四节 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优化空间布局和管控,有效提升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要素的生态碳汇能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面发挥林草湿及城市绿地的碳中和效能
持续增强林草湿及城市绿地碳汇功能。科学评估林草湿及城市绿地碳汇能力,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制定林草及城市绿地实施行动方案。推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积极推行以增量扩容、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的可持续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推广城市立体绿化,有效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科学调整城市绿地植物结构,合理配置草本及乔木植物分布,充分发挥绿地集聚固碳效应,提升城市绿地固碳能力。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通过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等方式不断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林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着力降低资源破坏、森林灾害造成的森林碳排放。到2025年,森林面积净增17.03万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净增155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碳储量由2020年的1.55亿吨增长至2025年的1.68亿吨。
完善林草湿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推进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全省森林碳汇现状、变化、分布和潜力。探索构建全省林业碳汇评估体系平台,开展市、县级森林草地湿地碳汇潜力评价和试点工作,建立统一的林业碳汇计量标准和监测评估系统。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技术研究,制定并实施碳增汇科技计划,深化理论研究,加大应用研究、推进转化研究力度。
二、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碳汇产业
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利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全省林业碳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创新,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开发机制及监测监管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建设,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申报,申请中国核证碳减排量,推进碳汇交易。统筹林业碳汇交易与公益性碳汇林建设,积极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林业碳汇建设和管理平台。
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工作。开展森林碳汇、草地碳汇、湿地碳汇等资源调查、计量和动态监测工作,完善碳汇资源确权、登记、颁证、评估、流转、抵押等服务体系,开发碳汇林、草地碳汇、湿地碳汇交易项目。发展碳汇经济,在现有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普惠体系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开发林业碳汇产品。建立碳汇交易、林业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平台。
第五节 发展壮大绿色生态富民产业
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林草产业富民惠民成效,推动乡村振兴。
一、做强做优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重点产业。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树(品)种,建设一批独具特色、品种丰富、品质优良的名特优新稀经济林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油茶、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草等产业。依托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重点发展森林旅游康养、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生态文化等产业。强化产品创新和融合发展,做强做优林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草生态经济体系。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展会平台和节庆活动,进一步壮大现有展销平台。着力培育区域性产业集聚中心、交易和价格信息发布中心,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着力搭建产业合作、经贸洽谈平台。支持木材加工、果品加工等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加强林果产业品牌建设与保护。加强绿色食品、地理标志、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品牌建设。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相结合的林业品牌体系,培育具有全国和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建立林业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健全林业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完善林业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探索林业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持续发挥林草生态脱贫致富优势。支持脱贫地区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开展林草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和管护,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与维护。拓展生态补偿增收致富途径。探索非国有天然林、公益林托管模式,支持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开发公益就业岗位。推进生态护林员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生态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
促进林草保护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施乡村绿化行动,改善脱贫地区人居环境。挖掘林草产业发展潜力和优势,优化调整乡村产业布局,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特色优势产业打造成县域支柱产业。推进生态扶贫政策措施、工作体系与乡村振兴平稳有序衔接,保证帮扶组织队伍总体稳定。
第六节 积极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打造全民共享的森林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为我省建设新时代文化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生态文化传承发展。加强生态文化开发利用和宣传推介,积极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以林业节日和重大活动为平台,利用多种媒介,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等,广泛宣传生态文化。扩大生态文化的对外交流。挖掘森林文化元素的人文内涵,重点推进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生态文化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完善古树名木监测体系,建立古树名木二维码“电子身份证”,定期维护更新古树名木管理信息数据。加强全面保护,开展健康体检,对古树名木和古树群进行保护、复壮和生境修复,建设古树名木主题公园100座。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制度,探索价值评估、损害赔偿、综合保险及认养机制。
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发展。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全民义务植树机制,提升义务植树的全民知晓率和尽责率。不断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云端植树”“码上尽责”等创建活动,让广大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履行植树义务。探索绿色公益数字化,完善树木认种认养方式,让更多市民通过认种、认养、捐款等方式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联合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影响。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享森林。加强森林文化示范建设,吸引大众走进山水森林、体验健康生活,不断提升森林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开展“寓教于游、寓教于乐”森林文化活动,激发公众亲近大自然的向往和热情。利用城镇周边的森林与湿地建设步道、休憩场所、“森林客厅”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可供公众游赏的美丽森林共享空间。探索搭建共享森林合作平台,实现多元主体协作共享,发挥市场化运营机制作用。
第五章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结合我省实际,明确黄河沿线、山地屏障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斑块、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及城镇空间的生态修复主要任务,为科学谋划重大工程提供依据。
第一节 推进黄河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推进黄河中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提升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为导向,开展豫西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坡耕地改造、沟道治理、淤地坝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综合措施,有效恢复植被,建立丘陵区生态防护体系,提升沿黄山体、小流域生态功能。开展小浪底库区、三门峡库区周边土地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及地质灾害防治、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恢复和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障黄河干流生态系统安全。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万公顷。
开展黄河下游滩区综合治理。按照高滩、低滩、嫩滩“三滩分治”原则,合理划分滩区类型,因滩施策,综合治理下游滩区。
加强滩区水源和优质土地保护修复,对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生态空间等相冲突的用地空间进行适度调整,依法合理利用滩区土地资源,实施滩区国土空间差别化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推进黄河下游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修复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低质耕地和坑塘,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完善大堤防护林带,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农业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生态带,筑牢下游滩区生态屏障。到2025年,完成滩区土地综合整治面积9750公顷。
第二节 巩固提升山地生态屏障功能
加强太行山生态屏障生态修复。以提高水土保持功能为主要导向,统筹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林建设、水生态治理、农用地整治、湿地保护修复和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因灾损毁生态修复项目修复重建,增强太行山生态屏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提高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4万公顷,修(恢)复及新增湿地面积1000公顷。
加强伏牛山生态屏障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整治修复,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最大程度解决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黄土丘陵区梯田综合整治,优化种植结构,建设淤地坝,防治水土流失,稳定农田生态系统功能。严控地下水压采量,减少超采区面积。实施地下水环境保护治理,改善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在丹江口水库周边地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整治石漠化,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环库生态圈,保障库区生态良好、水质优良。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万公顷,河道综合整治长度1936千米,修复湿地面积207公顷。
加强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生态修复。以恢复森林、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为导向,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建设水土保持林,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提高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和生物多样性。综合整治农田、茶园、林地,优化种植结构,提升半自然农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河道、库区治理,保护修复湿地生态,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稳定性与服务功能。到2025年,完成水环境整治面积5万公顷。
第三节 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推进重要生态廊道建设。以淮河、南水北调中线、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沙颍河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生态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深入推进流域“清四乱”行动、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全面遏制侵占河道、改造岸线、破坏湿地等行为,有序退出违法占用河道等各类人为活动,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水体生态功能。加强淮河源头及干流沿线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助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严格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推进总干渠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构建渠、湖、山、林、田有机融合的生态绿廊,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加强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沿线湿地保护修复、防沙治沙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统筹推进生态防护林、森林公园和文化景观建设,形成纵横黄淮海平原的生态文化廊道。完善沙颍河沿岸防护林带,保护自然岸线。统筹推进沿黄生态带和骨干生态廊道有机连通,串联沿线及周边城市生态隔离带、农田绿网,营造绿满中原生态景象。到2025年,完善生态廊道长度1531千米。
加强重要生态节点保护修复。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交叉重叠问题,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分区分类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清理规范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因地制宜处理好农用地、村庄与自然保护地的关系,实行生态型种植、养殖方式。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减少重要生态节点的人为活动,维护自然生态功能。
第四节 综合整治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
提升平原农区生态系统质量。以提高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为重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打造健康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在豫北平原,针对地下水超采、油田土地退化、土地沙化、农田排水设施薄弱等问题,采取改良土壤、沙化和退化土地综合治理、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与灌排水系统等措施,整体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有序推进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重建。加强海河、黄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提高防洪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黄淮平原,针对农田防护林、农田排水设施不完善,黄河故道土地沙化等问题,采取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灌排水系统优化、农田防护林恢复完善、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等措施,稳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加强淮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南阳盆地,针对农田自然生境少等问题,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优化田间道路系统与灌排水系统,完善农田林网,修复农田周边林木、草地、沟渠、坑塘,提高农田生态质量。到2025年,完成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33.33万公顷,完成水毁高标准农田恢复重建50.67万公顷。
加强村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针对部分村庄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乡村绿化美化相对滞后、“空心化”等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废弃宅基地复垦和植树复绿,加大基础设施特别是环保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各地特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加强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美化,推进受灾严重村庄修复重建,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活力,在黄河流域建设一批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自然风貌的美丽乡村,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乡村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吸引游客“浸入式消费”,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设美丽乡村、森林乡村。
第五节 提升城镇生态空间品质
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品质。针对郑州、洛阳等大中城市及周边生态环境比较敏感、绿地结构不完善等问题,科学开展城市绿化,加大社区公园、郊野公园、通风廊道和环城市绿化带建设力度,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城市,让绿色融入城市血脉,成为城市底色和发展主色。针对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问题,建设生态化的水利、市政工程,持续推进城镇水系治理、城内外蓝绿网络联通、湿地保护修复、河岸防护林建设等工程,重塑健康自然的河岸、湖岸。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针对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暴露的大城市自然调蓄空间不足、城市内外河湖行洪连通机制不畅问题,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增强城市内外水系自然连通和流通性,增强城市应对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韧性,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城镇周边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让城市发展更有质量、更可持续。开展城市周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改善景观和生态环境。推进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三门峡、永城等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促进土地安全利用。
提高小城镇生态宜居水平。聚焦小城镇绿色空间不足、人居环境不良、生态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加强街区绿化,增加公共空间,完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水生态环境,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提升小城镇生态宜居水平。
第六节 推进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生态修复
坚持保护耕地、保护生态原则,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统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交界地带的用途管控,逐步调整优化空间用途,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城镇空间与农业空间相邻或冲突区,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促进城镇内涵式、组团化发展。在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坚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处理好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按有关规定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相邻或冲突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城镇开发边界避让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章 实施重大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林业保护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为建成生态强省奠定基础。
第一节 林业保护发展工程
坚持重点工程带动,积极推进山区造林、平原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生态廊道提升,巩固扩大生态空间。加强优质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发展国储林。加强天然林保护与修复,重点开展公益林建设和森林抚育。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构建生物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网络体系。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重点发展林业特色种植产业,大力发展碳汇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优质森林培育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林建设试点示范、国家储备林建设、南阳石漠化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平原区农田林网完善提质和森林城市建设等6项工程,完成人工造林规模17.27万公顷,因灾受损太行山绿化、国储林和其他造林工程1.95万公顷,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6.87万公顷,完善和恢复农田林网(折合)5.5万公顷,新建省级森林城市50个。
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程,天然林保护204.07万公顷,退化天然林修复1.67万公顷,精准提升天然林1.67万公顷。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保护与提升2项工程,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受灾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林业资源保护与修复、重点物种抢救性保护等,提高资源的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重点野生动物种群得到全面保护,全面促进自然保护地提档升级,新建自然公园20座,恢复重建受灾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25个。
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林火预警监测系统与防控能力提升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5项工程。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美国白蛾联防联治行动,加强防灾防控预警体系建设,保护野生动物生境和迁徙通道,年均治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约53.33万公顷。
林草特色种植产业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油茶产业、特色经济林产业、苗木花卉产业、草产业等4项工程。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高质量的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油茶种植面积达到10万公顷,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118.33万公顷,花卉面积达到13.33万公顷。
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森林康养产业2项工程。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植业、森林旅游业、野生动物驯养业。
碳汇产业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碳汇交易试点、碳汇林建设等3项工程。开发碳汇林项目,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碳汇计量监测和交易机制。
第二节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统筹推进大河大山大平原保护治理,巩固提升国土空间生态功能。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问题。加强黄河生态带、重要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推进岸线整治修复。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平原农区生态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城镇生态品质,贯通蓝绿网络,提高城市韧性。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黄河中游(河南段)生态修复、黄河下游(河南段)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廊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淮河干流、南水北调中线干渠、隋唐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沙颍河等生态廊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增强黄河及其他重要生态廊道沿线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能力,提高重要生态廊道质量和系统稳定性,构筑完善的生态廊道网络。加快修复因灾受损的生态廊道。完成生态廊道建设面积1.3万公顷。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在南太行、伏牛山、桐柏—大别山等生态屏障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水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等工程。开展因灾受损生态修复工程的恢复重建,扎实推进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受损湿地管护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打造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功能的山地生态屏障,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使我省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完成废弃工矿地修复面积1.25万公顷,土地综合整治面积8000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万公顷。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自然资源部批复的2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完善耕地、林地、湿地等复合农田生态系统,复垦盘活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城镇生态空间品质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以市、县级为主体,重点实施城市蓝绿空间品质提升、小城镇生态修复、城镇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3项工程,提高城市内外蓝绿网络的联通性和系统性,拓宽城市行洪排涝通道,增强城镇排水防涝能力,缓解热岛效应,提升城镇生态空间品质。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等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生态修复方式、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汇能力提升路径等领域创新,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支持林业发展和生态修复有序推进。
第一节 实施科技创新战略
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理论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激发人才队伍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认识自然、探索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
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支持已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凝聚人才、学科和资源条件优势,加强林木遗传育种等已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突出优势学科方向,优先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修复、森林生态、农田防护林体系、大数据智慧平台等领域培育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发林业保护和生态修复核心关键技术及设备。加强林草领域现有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争取新增1个国家行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新建2个省级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
强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森林培育、水生态环境、无人机应用等领域学科交叉融合的工程技术研究,培育和建设省部级技术创新中心,推进整合研究领域相近的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支持加强已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围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林业保护和生态修复、测绘地理信息和大数据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智能装备研发等方面优化新建一批省、市级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省级自然资源全要素调查地方标准和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规范体系。修订或制订省级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技术规范。制修订林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50项,强化标准应用评估。积极拓展与国家及其他省份双向交流与协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推广林业实用、先进技术200项,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推广效果。
二、建立生态网络感知系统
加快林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遥感、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依托森林、草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构建天空地和点线面一体化遥感分析、地面调查、定位观测与生态物联网综合监测体系,建立林草综合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
建设智慧感知系统平台。加强林业感知系统顶层设计,建立完善资源数据,深度融合、集约共享平台,对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石漠化、重大生态工程等各领域监测数据集成开发,森林草地防火防虫防病等防灾应急数据实时采集,形成林草资源“图、库、数”及智慧应用,实现林业、草地重点领域动态监测、智慧监管和灾害预警。建设一批信息化试点示范。
提升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能力。围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反映生态系统结构、质量、功能、重要物种保护和生态承载力的保护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林草综合数据库,运用空间信息技术、模型评估、社会调查等方法,分析生态系统趋势特征和价值转化等情况,全面评估生态保护成效。
三、实行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
建立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卡脖子”技术,树好“揭榜”标准,开展项目筛选,构建入榜项目库,制定并发布榜单。重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困难地造林与植被恢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低产低效经济林提质增效、黄河流域优良高效乡土树种资源发掘和新品种选育、稳定高效固碳人工林群落及碳库构建、林用无人机和智能装备应用等关键技术集中攻关。
建立“揭榜挂帅”执行机制。创新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项目“揭榜”、人才甄别、过程管理、成果评鉴等组织形式。用公开透明环境鼓励大胆“揭榜”,用公平竞争机制遴选入围者,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机制,为实现从0到1的突破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完善科研领域创新激励机制。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扩大科研自主权,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成果奖励、绩效分配、职称破格评定等激励力度。
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培育扶持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各类科技人才计划人选的推荐和培养,开展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工作,依法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在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林业保护和生态修复、大数据智慧平台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鼓励项目依托单位给予创新团队更大自主权。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在林业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科研项目安排上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
第二节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水平,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督察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林业保护发展监管体系。
一、加强法治建设
加快完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推动修订完善《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征地、林木采伐等重大审批事项终身负责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然资源重要领域执法,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巡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升案卷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
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现有执法人员力量,在市、县两级组建林草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林草行政执法职能。持续深入开展绿盾、绿卫、绿剑等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湿地和毁林毁草毁湿开垦、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案件。构建“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等“林长+”机制,实现林草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林草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建立林草公职公益诉讼队伍。
二、持续深化林业领域改革
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和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维护国有林场公益性质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职责,建立健全分级监管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保持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长期稳定,实行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调整优化森林结构,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引导支持社会资本通过适当合作方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家庭、合作、企业、委托、股份等多种集体林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支持新办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产业企业。推动林地林木“折股量化到户”或“量化折股入场”。推行森林保险、林地经营权登记和抵押登记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林权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推行“生态银行”机制,鼓励支持开发林业金融产品,扶持开展市场化收储担保。推行集体林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通过以奖代补、规模经营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省、市、县、乡、村分级设立林长。健全林长制工作机构。各级林长组织制定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区域重点难点问题。设立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重点督察考核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森林草原火灾受害控制率等指标和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全面推行林长制智慧管理指挥系统。
第三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基于现有自然资源和生态调查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核算体系。探索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下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覆盖各级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总值统计制度。探索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制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建立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应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各地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应用。探索完善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收益分配机制。
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通过森林占用补偿、附带生态修复条件的资源配置、自然资源碳汇项目开发及交易、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权交易等途径,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及后续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品牌。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综合运用土地储备、综合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和供给能力。
第八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切实加强各级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创新相关政策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评估监管,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是推进林业保护发展、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市、县级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各级自然资源及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本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任务落地、责任到位、取得实效。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方立法,推动制定《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河南省生态修复台账,探索建立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债券制度与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省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制定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动方案。适时推动制修订林地保护管理、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重大生态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切入点,完善相关财政、投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投资承受能力,结合本地生态建设实际,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和开发,加大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
第三节 强化评估监管
健全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建立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考核机制;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成效。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规划监督和评估,实行自我评估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中期评估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工作制度,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大建设资金审计稽查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反馈和监督机制,及时公布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加强国土空间修复、林业生态建设、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生态建设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生态修复、森林康养和富民产业发展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发展,实现全民共建、全民共享、全民受益,凝聚建设美丽河南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