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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主题分类
  •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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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学习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4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学习。12315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轩容艳同志从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网络消费相关规定、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消费索赔行为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五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并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以及常见案例对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游戏充值、争议解决等进行详细阐述剖析。

     最后,乔艳霞主任强调: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新,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同时,强调了“五一”期间12315坐席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责,严禁空岗、脱岗,确保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要耐心解答消费者诉求,快速分转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重大消费纠纷或热点问题要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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