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主题分类
- 广告监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按照省委网信办、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工作的通知》(豫网办发[2025]35号)通知要求,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安排、迅速行动。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会议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压紧压实相关平台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现场巡查检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有效加大对辖区互联网医疗广告的监管。据统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60人次,现场宣传广告法律法规16次,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310条,发现涉嫌违法医疗广告线索5条,召开行政指导、约谈提醒会18次。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全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等广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或者科普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3起,罚款1.4万元,有效规范了我市医疗广告经营秩序。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