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12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主题分类
- 价格监督执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为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切实降低群众充电负担,12月5日,郏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发改委、房管局、电业局组成检查组对翰林院小区、碧桂园小区、紫云小区、建业春天里小区、福万城小区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充电设施、充电小程序等方式,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价费分离,是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在充电设施显著位置标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充电经营单位讲解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最新的政策与规范,并建议其充分利用标价牌、展示板等形式,在小区车棚、充电设施旁等显著位置对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完整、收费单位准确、收费价格清晰,确保群众认得清、看得懂、乐意用。
下一步,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监管,常态化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相关经营单位、物业公司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