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1754-00010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主题分类
- 价格监督执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统一部署,依照价格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职能,为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依法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产品、电动自行车、汽车等消费品,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公平公正,杜绝价格违法,避免损害消费者价格权益等行为。
二、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1.家电产品: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
2.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3.汽车:燃油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
(二)重点问题
重点监管明码标价的规范使用,防范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数字、图片等标识标价格诱骗消费者;对虚假折扣或者不真实的价格比较进行重点打击。
三、工作举措
各地要提高市场巡查频次,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以旧换新政策引领,通过市场价格的整体稳定,营造良好的消费价格环境。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和内部管理,及时处置消费价格纠纷,妥善应对突发价格舆情。对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出现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价格监管工作,确保消费者权益取得有效保障。
(二)加强执法监管。要加大对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因价格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三)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