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1754-00007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主题分类
- 价格监督执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全县各相关经营者:
为落实全县防汛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汛物资、大宗商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持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用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相关经营者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依法守信合规经营。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郏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