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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主题分类
  • 执法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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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质效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第6号)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标示收费不予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7日,我市某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平顶山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经营充电业务时未按规定标示收费。经查,当事人从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购进电单价:0.5元/度,而在对外充电服务经营中电价为:谷时0.65元/度、平时0.75元/度;峰时0.79元/度,每度电加价分别为:谷时0.15元/度、平时0.25元/度、0.29元/度。截止案发时,当事人从事电动汽车充电经营活动中加收电费行为导致消费者多付电费16.475958万元(实为充电服务费)。之后,当事人立即纠正,采取措施退还多收取的电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对其提供充电服务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在其经营场所收费电子屏进行了明码公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企业走访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查阅当事人经营资质、收费标准及收费价格公示等相关证据材料,现场解答当事人的疑问。

二是召开案件座谈会。听取案件承办机构及执法人员执法机构的案件调查情况,着重了解案件查处具体过程、执法依据、自由裁量等程序,调取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视频、现场查检笔录等执法档案材料。

三是召开案件专题研讨会。对企业和执法部门提供证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照执法依据的法律条款逐条研判,确保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

三、典型意义

一是统筹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与依法监管、服务发展,实现在服务发展中提升监管执法的温度,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推动我市市域经济在“十五五”时期继续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前进。

二是统筹秩序与活力,持续在推动“监管为民、服务于民”高质效服务型执法中,深化对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车市场高速发展,为新能源车辆提供充电服务成为百万群众绿色出行重要需求。而充电服务市场技术迭代、盈利模式等尚不成熟。本案既要守护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又要指导当事人规范诚信经营。既要推动企业创新技术提升服务品质,又要兼顾我市城市现代化进程、充电服务新兴行业的发展特点。综合考虑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主观故意。对当事人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统筹安全与效率,既牢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释放了监管善意、提振了发展信心、稳定了市场预期。案后,执法部门系统梳理企业诉求,深入企业、行业协会及发展改革委、住建、电力等主管部门开展调研,多部门协同联动助力企业破解发展瓶颈。

当前,平顶山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为高质量发展夯基固本,护航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是奋战“十四五”启航“十五五”法治建设重要担当和时代使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十五五”时期,行政执法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1+2+4+N”目标任务体系,促转型、惠民生、激活力、强动能,增强与宏观调控政策取向一致性,充分发挥非政策因素有效支撑政策性因素牵引作用,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效服务型综合执法引领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为实现“两高四着力”推动中原堀起筑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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