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05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主题分类
- 执法稽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平顶山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市场监管局 李小明 0375—2588171
市应急管理局 郭寒冰 0375—2633023
平顶山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秩序,严厉打击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乱象,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市监〔2024〕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培训机构、考试中心、考试点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突出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条件复核和执法检查,淘汰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培训机构、建设不达标考试点,处理一批管理不到位、考试把关不严考试机构,查办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秩序,提升培训考核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核查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基本条件。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线上培训平台基本规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视频监控和远程巡考设备设施建设(完善)方案》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条件复核和执法检查,坚决淘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加强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监管,落实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3类特种作业考试采用真实设备的要求,严格考试纪律,强化防作弊信息化监管,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依法查处培训考核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考培不分”的要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2024年底前全市所有考试点彻底实现“考培分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培训弄虚作假,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虚假营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特别是在广告中违规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违法使用国旗、国徽标志,对培训结果作出“包过”“速成”等保证性承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专线“12345”、“12350”、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政府网站举报窗口等,举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限要求,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治理工作作出专项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4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培训机构、考试中心、考试点等相对人对照治理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培训机构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并结合我市要求自查自改,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分别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检查标准》和《河南省安全生产考试点检查标准》(见附件1、2)自查自改;要按照治理要求组织本地区培训机构、考试中心、考试点全覆盖核查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2024年7月-10月20日前)。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针对性排查检查。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和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核查和执法检查小组,对各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核查和执法检查,对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进行查处。
(四)整改总结(2024年12月20日前)。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对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对照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市应急管理部门对超过规定时限未申请复核或者复核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考试点进行梳理,按照规定分别予以清理、取缔。培训机构、考试中心和考试点的整改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名单,专项治理活动总结等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提供虚假培训、替考、免考服务带来的重大隐患,充分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参与考生作弊的恶劣影响,充分认识兜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带来的严重危害。各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稳妥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行刑衔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紧密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治理高效有序开展。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培训机构与考试中心、考试点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查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政策和规章,曝光培训考核违法违规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职责,于6月12日、10月25日前将治理工作情况及其统计表(见附件3、4)分别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重要问题、成果、案例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