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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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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6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

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局机关各室、直属各单位: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精神,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作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分级分类组织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进一步夯实打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干部。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股)室人员。

(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和重点岗位人员。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

三、培训形式

此次大培训工作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总体按照“条块结合、分级组织,突出重点、按岗施训,规范内容、逐人达标”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条块结合、分级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培训。

(二)“突出重点、按岗施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一要负责对本单位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二要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

(三)“规范内容、逐人达标”。要按照市消防救援部门制定的大培训课件及考试题库,组织培训考试,力求人人过关,逐人达标。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5月10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培训措施,明确时间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培训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在攻坚行动期间至少培训一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进行总结评估,固化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方法。市局适时进行抽查评估。

五、培训方法

(一)采取线下培训讲座与网上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重在培训效果,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二)强化重点培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市局机关本级领导干部、分管人员,以及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控制室、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是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其作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培训实施方案,逐级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统筹实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课程和培训时间,高标准选定培训师资和培训场地,确保培训活动扎实有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的调度,及时进行通报讲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于5月18日前将本单位培训方案报市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每半年上报一次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小结,每年12月底前上报年度培训活动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市局将适时进行通报。

联 系 人:李小明

联系电话:0375—2588171

邮箱地址:pdszfj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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