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4-00011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与注册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经营主体变更、注销登记及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上线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自2024年9月以来,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经营主体主体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一件事”,及河南政务服务网针对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营。       

经营主体主体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一件事”,将河南省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原变更、注销登记模块优化升级,对营业执照变更、注销后引发的跨部门事项进行深度融合,实现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税务、公安刻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系统、社保、海关、人行等七个业务系统间信息推送共享,变更、注销事项一次办结。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将开办餐饮店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 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实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下一步,结合运行实际,还可拓展将其他与开办餐饮店关联度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经营主体变更“一件事”流程

适用范围:河南省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变更(备案)业务。

涉及办理事项:包括营业执照、印章、社会保险、税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银行基本账户等事项的变更。

办理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1.png


经营主体注销“一件事”流程

一)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适用范围:河南省范围内的企业办理注销业务。

涉及办理事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印章、社会保险登记、税务、海关报关单位备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和银行账户预约销户等事项。

办理条件:1.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住房公积金欠缴等债权债务。

2.普通注销。不适用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自愿选择普通注销流程的企业。




2.png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一件事”

适用范围:河南省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业务。

涉及办理事项:包括个体营业执照、企业印章、社会保险、税务、海关、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等事项的注销/销户

办理条件:1.简易注销。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住房公积金欠缴等债权债务。

2.普通注销。不适用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愿选择普通注销流程的个体工商户。

3.png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流程


适用范围:新开办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申请条件:1.食品经营许可

1.1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1.2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1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2 符合《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 号)规定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城 市 户 外 招 牌 设 施 设 置 应 符 合 《 城 市 容 貌 标 准 》(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豫建行规〔2024〕3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4.png


具体操作请浏览: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相关网站)

5.png6.pn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