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市监文〔2021〕29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1-00012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史晓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提案内容,一致认为史委员针对如何加强食品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对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过深入的分析研究和实地考察,现答复如下:
为了维护全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深入基层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去年,我市研究出台了《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同时,将保障食品安全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食品安全在全局中的位置日益凸显。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每年市政府食安办都会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排名,压实地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县级检验机构资源,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及进入市场的各类食品的抽检力度。去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食品抽检1546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9903批次,抽检品种覆盖33种。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全部进行了核查处置,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查处一个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于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确保出厂的食品安全。此外,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广泛推行“6S”、“十化建设”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对于环境卫生较差、风险较高的企业及经营单位增加检查频次,加强对其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规定,依法严厉处罚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和联动配合,完善行刑衔接,严格做到涉罪必移,严防“以罚代刑”。去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695起,罚没款622.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6件,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月、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公民的食品安全素养,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本领。强化食品安全诚信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要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去年以来,在全市各大商超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不做虚假宣传,不误导、欺诈消费者。鼓励媒体、专家、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畅通投诉举报途径,12315全面实行7*24小时工作制度,对群众的咨询件即时答复,投诉举报件按期办结,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为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