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233M/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公开
  •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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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审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二条“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规定,审计机关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

特此说明。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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