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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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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平医保字〔2022〕2号

张二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效应,防止一人得病,全家致贫”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医疗保障政策,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内,医保部门承担的职责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医疗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政策、保障机制不变,并将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范围。2022年,为了将脱贫攻坚期内实行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重保障制度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过渡,医保部门推进完成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相整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5月1日各项政策调整到位,调整后的医疗救助政策发挥作用如下: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统筹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均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二是规范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对象调整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三是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入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待遇平移、制度平稳并转。四是促进三重制度互补衔接。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二、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022年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推动五个提升行动。一是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县建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1所公立中医院、1所公立妇幼保健院,逐步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二是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推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落实,加强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市农村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三是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县级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化,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四是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是提升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提升,让群众少生病、不生病。

三、加强部门配合,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逐步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重点监测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民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加强对监测人群的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通过以上措施,困难群众能够得到更加精准地分层分类帮扶,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也坚持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推动民生保障更可持续。感谢您的提案建议以及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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