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信〔2019〕21号
  • 索引号
  • 005452049/2021-00003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 浏览

尊敬的郭继方委员、刘延平委员

感谢您全市信访工作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进我市和谐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在信访工作的集中体现,是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近年来,我市的信访部门正在全面贯彻学习这一重要思想,努力增强学思践悟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使命担当,精心履职尽责,笃信笃行、知行合一、见行见效,奋力谱写人民信访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关于政府在出台新政策时及时出台相应配套保障措施”的建议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近年来,我市坚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时,与信访等部门深入沟通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进一步加强配套保障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未发生因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上访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二、关于在各社区建立居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委员会职能”的建议

2011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7月,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我市正在积极实践中。我市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做好信访事项的源头预防、及时调节、依法疏导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关于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的建议

2009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市信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信访干部业务培训”。近年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对干部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要求越来越高。我市针对信访法规知识、依法逐级走访制度、信访信息系统运用、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等重点工作,经常性开展干部队伍集中教育培训活动。还利用以岗代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经常到上级信访部门,或者安排基层信访部门来市参加教育培训。同时,市信访局的干部职工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申请招录具有法学背景的人员,充实到信访队伍中。

四、关于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的建议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了信访工作阵地、配齐了工作人员、规范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流程,全市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健康有序运行。近日,全省信访系统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乡级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正在积极实践中。

五、关于推行相关干部参与的信访制度”的建议

2012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对市级领导接访包案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市县乡两级对领导接访包案解决信访问题,都进行了具体要求。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坚持市级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市信访局接访,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每月一次,并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到信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针对重点突出信访问题,逐案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包依法处理),真包实抓,一包到底,协调督促责任单位规范办理、有效化解。2018年,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接访约访5394起26334人,其中,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接访1573起6402人。2018年,市级领导包案化解疑难案件47件,全部办结,化解稳定率91.5%。

六、关于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分别对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等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市信访系统坚持改革创新,一系列改革措施陆续推进、落地生根,有效解决和化解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如今已成为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人心的名片。我市在落实好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创新要求的同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探索出了一系列好做法、好机制。例如,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上坚持信访听证制度,在源头排查化解上坚持信访工作三级例会制度,在畅通信访渠道上畅通人民群众来信绿色通道,在推进信访法治化中邀请律师坐班参与信访工作,在疏导教育上建立“6对1”教育谈话机制,等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大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力度,更好地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七、关于对违规违法的缠访闹访行为要进行依法严厉打击”的建议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我市针对缠访闹访、非法聚集等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度,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11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依法逐级走访行为,严格追究信访人的违法行为。2015年3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破坏交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具体明确。2015年11月,市信访局与市委维稳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情形,细化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程序,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闹访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处理。2018年,共对184名违法上访人进行刑事处理、行政拘留或训诫,有效树立起了“依法上访保护、违法闹访必究”的正确导向

八、关于认真倾听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依法信访所提出的诉求”的建议

信访工作的宗旨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我市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利益。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畅通信访渠道,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准确录入信访系统,出具规范性文书,及时转交有关责任单位,并协调督促依法按政策办理。同时,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诉访分离,教育引导群众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2018年,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964起6763人,受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电话(短信)信访共计5501件,按期办结率为99%。

九、关于加强信访案件的督察工作”的建议

督查督办是信访工作的核心,只有全力做好该项工作,方能使信访其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使督查督办工作充分有效地开展,《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工作机构享有“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三项建议权。在实际工作中,我市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下大力气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推动信访事项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从根本上减少越级上访的发生。对因重视不够、工作失职失责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有效行使三项建议权,依法依规问责。2018年,全市共对3家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共对87家单位和54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共对63名干部进行约谈或党政纪处分。

十、关于实行信访部门与法律援助中心的无缝隙对接制度”的建议

2016年12月,司法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市信访局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向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聘请法律顾问,在市信访局接访大厅坐班值守,针对法律文书、信访事项化解政策、法制宣传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与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联系,坚持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有效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以两位委员的中肯建议为切入点,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源头预防,畅通信访渠道,全力解决问题,从严督查问责,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全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市信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有时间多到信访局来检查指导工作!

   

 

 2019610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信访局  2692600

联系人: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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