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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161/2022-00038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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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1 浏览次数: 浏览

赵伟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与研究,经与财政局、市房产中心、市消防支队、市工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指出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好的帮助和指导作用。市住建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关于如何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问题,我们已采取4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4月召开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要求明确改造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责任,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切实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建筑材料质量管控方面,督促参建单位强化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复试检测,严格核查建筑材料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复试检测并依规留样复查,确保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屋面防水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抽测频率。

  二、紧贴居民需求,制定改造方案。本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原则,要求各县(市、区)从方案制定、规划设计、拆违拆迁、施工改造等各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全过程参与改造。一是持续宣传发动。通过在市电视台、平顶山日报、晚报播出或刊发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范围、资金使用等信息,全过程公开透明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流程;二是广泛动员居民参与。指导办事处、社区采用召开业主大会、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等方式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引导居民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改造全过程,激发居民的家园意识;三是充分论证改造方案。将收集到的居民意见建议与小区改造方案相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改造效果图、公示改造内容等形式,充分论证小区改造方案,共同谋划和制定改造方案。

  三、畅通建议渠道,提升改造效果。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上建立群众建议投诉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建立建议投诉台账,及时跟进调查处置过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大对实施主体的督查力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是责任主体,由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在推进过程中,我市建立了平顶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和通报制度,不定时开展督导考核,及时下发督查通报,有效的促进改造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发挥民主监督优势。我们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老旧小区改造效果进行实地调研、评判,市政协还专题围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行了专题议政,形成了“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协商报告”,指出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更好地推进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做好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多次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会,邀请水、电、气、暖、通信等部门负责人,与各区相关负责人对接,建立联络协调机制。重点解决电力改造、燃气改移、线缆规整、招标排队等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协调市自来水公司对照老旧小区改造目录,主动与各区主管部门对接沟通,提出改造意见,保障了改造工作能够顺利推进;针对部分小区弱电线改造不彻底情况,与市通管协调配合,办探索弱电线改造机制,统筹各方资金,计划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彻底消除弱电线“私拉乱扯”现象,此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力度,提升老旧小区的改造水平。

  一是统筹谋划,连片改造。站位城市总体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统筹,坚持规划引领、总体谋划,以街区为最小改造单元,连片组合改造,注重前期设计、改造实施、后期运营的一体化实施,一张蓝图绘到底,最终实现老旧小区环境和城市风貌业态的更新。

  二是开拓思路,多元融资。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家园意识,鼓励居民出资参与小区改造,鼓励专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县(市、区)以公共服务设施长期运营收入为盈利点,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强力督导,规范管理。加大对各县(市、区)改造工作的督导力度,指导各县(市、区)选择高水平的设计单位统一进行规划设计,树立精品意识,依托街区特色、文化传承等特点,选择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进行高质量的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一批老旧小区改造的精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实办好。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军代表局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您的关心与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2517日    

联系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266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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