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水库大坝及泄洪、输水、灌溉等各类工程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安全监测,确保工程安全。
(三)负责水库和灌区度汛、岁修、工程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执行生态流量调度任务和兴利调度计划,服务农业、工业、生态环境及城镇生活用水。
(五)结合防洪和兴利调度,开展水力发电。
(六)利用水库资源,进行水面综合利用和水土的综合利用。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冠华 主任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