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事务性工作。
(二)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规范标准拟订工作;对全市园林绿化进行行业技术规范指导。
(三)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与养护方面的事务性工作;配合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技术标准推广工作。
(四)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并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绿地、公园、游园、广场及公园绿地的养护工作。
(五)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并对县(市、区)、村镇的绿化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省、市级园林单位、园林企业、园林小区绿化达标评比工作;依照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对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
(六)开展园林科学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和苗木、花卉培育等工作,做好园林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植物保护工作。
| 领导姓名 | 领导职务 |
| 王永涛 | 市住建局局党组成员、市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
平顶山市园林绿化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中心党务工作;负责中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工作。
(三)信息宣传科。负责中心信息宣传、信息平台使用、媒体联系等相关工作;负责园林政策信息研究等相关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中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绿化管养科。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参与园林单位、园林企业、园林小区绿化达标评比等相关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负责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技术标准;制定园林建设项目概预算计划和管理计划;负责园林建设工程的技术指导、施工监督及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公园广场科。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参与制定调整公园(广场)规划、设计;参与审核公园(广场)建设项目方案、服务性经营方案;参与拟建公园(广场)申报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创建工作。
(八)规划设计科。参与编制绿化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市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参与验收园林绿化项目专项规划;负责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技术标准;参与划定和控制管理城市“绿线”。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