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28/202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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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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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厅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着力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夯实水土保持发展基础,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平顶山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强化预防保护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1.科学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及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组织以县为单位依法划定和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
2.依法依规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聚焦生态安全、防洪安全、水质安全及河湖库管理要求,加强项目选址选线、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标准、弃渣场选址、弃渣综合利用、弃渣减量化资源化方案和表土保护利用方案审查,从严控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变更理由不充分及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落实《河南省水行政许可技术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暂行)》,加强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持续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不断提升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
3.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台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通过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
4.提升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水平。持续推进遥感监管全覆盖,严格遥感解译判别、核查认定,提升智能解译判别水平。强化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的认定、查处和整改全过程监督,加大对现场认定结果的复核力度,提高信息上报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落实水利部《农林开发活动水土流失防治导则》要求,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违法违规图斑的解译和判别,强化农林开发活动监管。
5.系统推进行业监管水平。持续加强同交通、能源等行业的横向联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行业责任意识,逐步完善联合监管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对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抽水蓄能、风电等重点项目实施精准监管,对设有三级以上弃渣场的生产建设项目,落实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经费和装备投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
二、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6.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以2025年水土保持率目标值为依据,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加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及林业等部门(单位)相关的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上的应用。2024年全市完成全口径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5平方公里。
7.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管理。扎实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导检查,对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从项目管理、工程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管。
8.大力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印发《平顶山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多渠道利用财政资金、地方债券和社会资本等加大投入力度。2024年全市建设不少于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运用
9.配合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配合流域机构及省水利厅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10.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管理。落实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要求,配合实施好纳入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的站点建设,加强站网规范化运行管理。
11.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运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建设,提高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运用遥感、无人机、信息平台、移动终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力度。做好动态监测数据更新、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河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基础平台运用工作。
四、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
12.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协调机制。报请市政府建立市级水土保持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定期研究解决水土保持领域重要问题,为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3.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报请市政府建立市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14.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创建。聚焦国家江河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创建为切入点,在重要水源区、城镇周边,着力打造水土保持示范样板。组织开展全市水土保持示范创建评估工作,推荐1个示范典型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
15.加大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扩大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范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升宣传实效;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强化水土保持意识。
五、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16.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17.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抓好《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18.强化作风建设。产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廉政风险防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两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