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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52428/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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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治水兴水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我市新发展理念,以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为总引领,以建设现代水网为总目标,以四水同治为总抓手,准确把握水利工程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重大水利工程,统筹面上水利项目,加快水网先导区建设,打牢质量安全根基,勠力同心、务实重干,引导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有保证,努力书写新征程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一、盯紧节点目标,加快推进水网先导区工程建设
1. 加快推进水网先导区建设。市、县两级要分级分批加快推进实施一批重大水网项目。市级要以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为龙头,持续牵头推进沙河白龟山水库至市界段治理、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叶县燕山水库引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新建祥云河西线等6大工程,配合推进河南省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南省前坪水库灌区工程等2个省级重点工程,今年全面开工建设。汝州市完成汝州市安沟水库、幸福渠灌区、洗耳河等7个山洪沟治理建设任务,开工建设汝州市南水北调供水工程;舞钢市开工建设田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5万亩“引水入田”示范片区建设;宝丰县完成龙兴寺水库灌区现代化改造、毛旗营水闸除险加固、柳杨河等12个山洪沟建设任务;郏县推进实施郏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完成郏县老虎洞水库、蓝河冢头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鲁山县完成张良镇、磙子营乡南水北调水厂、张官营、磙子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龙潭峡水库、澎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五里岭现代化灌区改造;叶县完成谷店闸除险加固、沙颍河(叶县河段)防洪治理任务,打造5万亩“引水入田”示范片区1个;新华区完成徐洼闸除险加固任务;湛河区要完成沙颍河(湛河区段)防洪治理任务;石龙区完成大浪河、玉带河治理工程。
2.完成国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平顶山市)、舞钢市田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叶县谷店、宝丰县毛旗营、新华区徐洼、郏县芝河袁庄、蓝河冢头等5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务必于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宝丰县12条和汝州市7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务必于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陆浑灌区东二干、宝丰县龙兴寺水库、郏县恒压、汝州幸福渠、安沟水库等6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务必于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务必于6月底前开工建设。确保国债水利项目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国债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3.加快推进完工项目验收。指导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验收工作台账、制定验收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全力解决遗留项目验收,梳理存在问题,“一个项目一个对策”,解决关键问题、主要矛盾,确保工程正常发挥作用;督促舞钢市、石龙区、卫东区务必于主汛前完成三里河、大浪河、东湛河等3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完成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
4.做好水利工程项目行业监管指导。突出属地管理,实施综合督导,对县(市、区)负责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投资进度及计划执行、建设形象进度、质量监督、招标投标监管、合同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方面实施综合督导,加强统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提高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建管水平。
5.规范项目进展信息报送。畅通“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平台”“水利综合信息统计”“平顶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系统”等平台功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统计报送,建立完善台账化、清单化、科学化、动态化管理工作;结合“平顶山市智慧水利系统”“水利一张图”建设,配合做好系统衔接工作。
二、强化风险意识,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6.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信息填报,制定《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印发《2024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做好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加强演练,提高方案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组织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整改成效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确保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度汛安全。
三、加强建设管理,持续提升建管能力
7.树立水利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一是督促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组织咨询、勘测(察)设计、技术审查等单位加强工程前期质量控制,落实《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以勘测(察)设计质量的提高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二是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竣工验收程序,突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强化对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区域或项目的日常监管,以工程建设的高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加强验收工作计划及其依法调整、程序等环节管理,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完工工程及时验收、及时移交、及时发挥效益。
8.完善建设制度体系。一是梳理建设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市场监管等规范性文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开展修订工作,为强化监管提供制度支撑。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适用的经验做法,探索代建制、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建管方式的可行性、适宜性。三是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河南省水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四是指导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积极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按要求开展项目法人考核,进一步提高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
9.强化参建单位监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抽查,督促项目法人、参建单位规范建设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手净化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10.支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稽查及质量监督履职巡查。按照项目法人、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不同责任主体,对年度稽察、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作为对相关单位考核奖惩和文明工地、文明工程评选的重要参考。
1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指导协助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做好“大禹奖”、“鲁班奖”、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中州杯创优计划工程项目、治淮建设文明工地的申报准备和评选工作,通过争先创优、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12.严格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下发《2024年平顶山市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暨蓝天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及蓝天保卫战工作专班,明确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及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防止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反弹。做好2024年度省重大项目白名单申报工作,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提供全面支持。
四、突出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建设质量水平
13.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并宣传贯彻水利部《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监管措施,加强基建项目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质量问题整改台账,加大督促整改和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防控和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14.全面加强建设质量管理。加大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平顶山市水利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巡回检测工作,狠抓实体质量问题整改,严肃处理质量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总体良好可控,不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
15.持续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根据《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紧紧围绕2024年度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重点,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建立完善质量问题整改台账,加大督促整改和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16.做好年度质量考核工作。积极发挥质量工作考核、评价的示范引领作用。配合省水利厅做好2023-2024年度全国水利建设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水利建设质量评估工作和质量监督履职巡查等工作,以评估促提升,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17.严格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质量问题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或造成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三是针对质量责任不落实、检验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资料不真实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全市水利建设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五、突出安全监管,保障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
18.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开展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是督促重大水利工程及时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9.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全市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灾害天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强化市场监管,持续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20.强化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规范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1.严格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探索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新的管理体制和PPP等建管模式下的招投标监管方式,研究制定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市管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及时处理异议投诉,严格落实内部监督、招标前报告和项目法人廉洁承诺等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2.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将招标投标、根治欠薪、合同履约等纳入专项治理内容,严厉打击出借借用资质、挂靠承包、转包、违法发包(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2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年度目标,及时调整平顶山市水利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六类信用承诺的应用(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事项告知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建立政务诚信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推进政府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开展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广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失信约束措施规范清理;落实水利信用奖惩制度;强化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建立重点监管名录;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认定、报送和信用修复;严格“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七、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4.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制度全覆盖,开展根治欠薪制度落实集中治理。鼓励创建水利工程建设根治欠薪长效制度落实示范工地。
25.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严格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管理,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全面落实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人工费用拨付。持续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政府和国有企业项目管理。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协同治理,从源头预防新增拖欠。
26.加强欠薪问题协同处置。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执法。组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联动机制,配合做好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27.做好欠薪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全面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欠薪失信联合惩戒。
28.加大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力度。全媒体、多形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发布典型案例,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根治欠薪各项制度培训的深度广度。强化舆情监测,做好欠薪舆情监测预警和分类处置。加强舆论正向引导,严防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
八、不断夯实建设管理基础
29.持续完善建设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完善水利建设管理领域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河南省水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30.提升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平顶山市智慧水利及数字孪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优化水利建设管理功能;积极推动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数字孪生建设,进一步提升工程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
31.加强建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培训工作,开展建管核心业务辅导,提高基层建管人员业务能力。结合质量评估等年度任务,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质量巡查,鼓励建管水平先进县(市、区)对相对落后县(市、区)业务帮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九、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建管干部素质
32.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3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34.强化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建管队伍。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流程、全过程廉政监管,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廉洁从政承诺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廉洁承诺制,持续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建设优质、廉洁、阳光工程。
35.推动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举旗定向的政治引领作用,以“党建+质量”“党建+安全”“党建+创新”等工作模式为载体,推进党建与水利工程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党建进工地”活动,全面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