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79/2016-00017
- 发布日期
- 2016-10-18
- 主题分类
- 文化遗产保护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叶在夏代属豫洲地,商为应候国。唐杜佑《通典·州郡》:“叶,古应国也。”宋郑樵《通志·都邑略》:应都叶。春秋初楚灭应置邑,叶成为楚国北方重镇。鲁成公十五年(公元前576年),楚迁许于叶,叶成为许国都。鲁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年),楚封沈诸梁于叶邑; 鲁哀公六年(公元前489年),孔子周游列国,到叶拜访叶公,在境内留下了溺车、晒书台,子路问津处,止子路宿处等遗迹。
叶邑故城的主要遗迹遗物有:
古城墙遗址 据史料记载,叶邑为楚国四座大城之一,整个城墙周长约9公里。 现存城墙多位于旧县村及村西南和西北,总长约4.5公里,城墙遗址最高约5.5米。在城墙遗址的断面可见明显的夯层,土质细腻坚硬,包含有沙石、贝壳等物。城址周围曾出土有商代青铜爵、玉器等。
叶公墓 位于旧县乡旧县村北约1.5公里处。 是“叶公”沈诸梁的墓丘。清同治辛末《叶县志》载:春秋叶公墓在旧县。《汉书注》注引《皇览》曰:县西北去城三里,有叶公诸梁冢,近县祠之,曰叶君丘。叶公,姓沈,名诸梁,字子高,鲁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年), 被封为叶县尹,号叶公。叶公被尊为叶姓始祖。
东、西陂 叶公沈诸梁治叶期间,率民众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清同治《叶县志》载:“东西二陂,方城山有涌泉东流,蓄之为陂,方二里,即西陂也。陂水散流,经叶县东南而北注澧水;澧水又东注叶陂,即东陂也。东陂最大,东西十里、南北七里,引水以溉民田。二陂并叶公诸梁所作,今遗址尚存,名水城”。今西陂位于龙泉乡寨底村西南,遗址呈“L”形,北起寨底,南至朱庵村北,南北长约1.5公里,西至旧县乡安庄,约1.5公里。坝基宽约9米,最高处高约6米。最低处高约2.4米, 遗址保存较为完整。
春秋战国墓葬群 在叶邑古城周围,除叶公墓外,尚有古冢30-40座,近的临近城池,远的达 10余公里;现存部分有的封土较厚,大的高约15米,占地超过10亩。叶邑曾于鲁成公十五年(公元前576年) 至鲁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年)作为许国的国都,根据已发掘的M1-M4出土的器物规格可知,墓主级别较高。2001年11至2002年4月,对叶县旧县二、三、四号墓的发掘,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青铜乐器和兵器。其中青铜编钟的“九件钮钟八件鎛钟二十件甬钟”的组合形式为全国罕见。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贵族墓葬群。
1963年6月20 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将叶邑古城公布为昆阳城遗址。随着这一地区文物的不断出土和经过调查研究,发现此处文化遗存的内涵要远远早于汉代,春秋时期的文化特征尤为明显。1994年5 月省文物局在平顶山市召开了“汉代昆阳故城址研讨会”,专家们根据地上、地下文物的遗存和史料记载,以及对实际地理位置的考察发掘结果和我国古代地名命名的特点,认为现叶县县城为汉代昆阳故城所在地,旧县为古叶邑。
叶县地处南北文化的结合部,叶邑古城对研究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农田水利建设和民间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