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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84/2021-00003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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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浏览


 

 

 

 

 

 

平环〔2021〕77号                     签发人吴跃辉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200号提案的答复

 

杨遂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灵活运用极端天气管控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在当前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的情况下,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会时常出现区城性重污染天气。按照《大气法》要求,当空气质量恶化到一定程度时,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在地方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涉气重点行业均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减排。

近几年来,我省大气环境形势异常严峻,空气质量在全国持续靠后,又横跨京津冀和汾渭平原两个重点严控区域, 秋冬季应急管控较为严格,在发生或预测可能发生污染天气、静稳天气和高温高湿天气期间,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的能耗、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等水平,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程度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区别管控。

    二、我市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

为实现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区别管控,减少对企业的影响,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实施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

一是组织培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13日至22日,组织涉气企业,分行业参加生态环境部进行的视频培训,主要涉及国家39个重点行业,河南省13个重点行业,培训内容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二是申报评级。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技术单位并在市局专家库抽取专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于2020年7月至12月分批指导企业在线申报,现场核查,为科学实施差异化管控,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帮扶。

2019年全国15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中,我市3家企业被评为B级企业。2020年全国39个重点行业、全省13个行业绩效分级工作中,我市27家企业被评为B级或绩效引领企业。

(二)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制度

为强化环保、经济政策激励,引导企业降低生产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形成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对通过更换清洁能源、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清洁生产等方式,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工业企业允许其优先生产,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逐步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

两年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局委的共同努力,我市共有4家企业被评为河南省2019年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占全省总数(40家)的10,高于18个省辖市平均家数(2.2家)81%,在省辖市中居第3位;绿色发展调研活动中,我市参与的5个行业,有7家企业被评为绿色发展排名靠前企业。

    (三)特殊行业的管控措施

实施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中,我们对涉及民生、外贸订单企业及微涉气(汽修店等)企业调整了管控措施,给予减少或免除管控措施。

两年来对涉及民生、外贸订单企业及微涉气汽修店调整了管控措施或豁免。全市享受自主减排优惠政策的企业共一百多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我市的环保任务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指导。 结合专项治理任务验收工作,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现场,指导督促企业按标准提升治理水平,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主动帮扶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利用企业服务日活动指导解决企业问题。由主管局长负责,组织各相关科室及专家,邀请相关企业就2021年绩效分级和绿色引领企业创建提出问题及意见,现场回复解答。三是组织培训。总结2020年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经验,结合2021年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要求,组织企业学习培训,使企业了解绩效分级相关规定。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安排2021年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进行宣贯,并将相关文件公布在官网,方便企业下载。使各辖区企业详知绩效指标、内容和评级程序。五是组织专家审核。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在绩效分级中申请B级以上的企业现场对标核查、指导,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支持企业积极申报A(B)级企业、绩效引领企业、绩效先进性企业,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帮扶。

感谢您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工作。

  

 

 

                                        2021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生态环境局  3990340       

联系人:刘宝平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2份),委员所在县(市、区)政府、  

      政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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