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styjrswj/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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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2023年,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效结合,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选拔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各类教育培训,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提高法治建设理论水平。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了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了《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导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专项培训讲座。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开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的专项培训,着力强化系统内干部队伍法治素质,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参加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市本级执法人员运用平顶山市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平台,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活动,测试通过率达100%,我局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年度审验。
(三)依法履职尽责水平显著提升。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明确决策主体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2个,根据《平顶山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及时在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烈士褒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等涉军领域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等问题,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受到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四)妥善化解涉军矛盾问题。为确保全市退役军人整体稳定,我局与市检察院、军分区联合印发了《关于涉军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通知》,每周三安排值班律师,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助推涉军矛盾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纠纷人民调解机制,通过设立退役军人事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了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有的放矢”。聚焦《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其他涉军领域政策规定,进行“一月一主题”集中宣传,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参加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录制,在线解读广大退役军人关心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了宣传力度。二是主题宣传活动“常年不断”。充分利用征兵季、退伍季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三是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当先”。持续加强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打造法治微景观,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常年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前来办事的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二、存在不足
(一)公共服务能力有待优化。我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业务办理事项为六项,其中“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事项因申报材料中《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退伍证》等材料为部队出具,网上申报无法辨别真伪,需本人携带原件进行查验,且申报信息中部分内容存在涉密情况,不适合通过网上平台办理。未达到政务服务水平要求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等标准。
(二)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按照法律规定,我局现有执法权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处罚”。由于以上执法权行政相对人特殊(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且没有执法实施细则,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难度较大。
(三)法治教育培训有待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主要以讲座形式开展,培训特色亮点不够明显,本级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次数不多,主要依托省厅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班进行教育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理时间和繁琐环节,推行“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窗口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增强服务意识,推行标准化服务;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反馈,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收集和反馈公众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服务型执法。一是定期发布倡导性、鼓励性政策,引导退役军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通过树立行为典范、推荐先进典型等方式,带动退役军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三是持续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通过法律法规普法宣讲,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治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主动向财政部门申请预算,定期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加强与人民法院合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旁听庭审,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邀请法律顾问、资深法官,以案释法,使法律条文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活学活用、入心入脑,确保教育培训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