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拟订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承担普通公路行业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区域性公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政策标准;
(四)参与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
(五)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统计、普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路行业技术交流、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姓名 | 领导职务 |
赵 辉 |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
李 晋 |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
宋士杰 |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
朱富才 |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财务审计科。
4.计划统计科。
5.资产科。
6.法律服务科。
7.工程科。
8.养护科。
9.安全科。
10.技术科。
11.路产路权事务科。
12.应急抢险科(农村公路科)。
13.科技信息科。
14.城郊公路事务科。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