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拟订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承担普通公路行业建设养护服务、安全应急、区域性公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政策标准;

(四)参与拟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

(五)组织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全市公路行业信息统计、普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路行业技术交流、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姓名

领导职务

赵    辉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    晋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宋士杰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富才

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财务审计科。

4.计划统计科。

5.资产科。

6.法律服务科。

7.工程科。

8.养护科。

9.安全科。

10.技术科。

11.路产路权事务科。

12.应急抢险科(农村公路科)。

13.科技信息科。

14.城郊公路事务科。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58900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交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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