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法律法规明确由省辖市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和新华区(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东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湛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跨县(市)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姓名

领导职务

武东晓

支队长

红杰

副支队长

杨   成   

       副支队长
      刘延超
       副支队长
      龚永刚
       副支队长


1.综合科。

2.法制科。

3.财务装备科。

4.科技信息科。

5.执法协调科。

6.机动执法大队

7.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

8.高速公路执法二大队

9.卫东执法大队

10.新华执法大队

11.湛河执法大队

12.海事执法大队

13.交通工程质量执法大队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158652
平顶山市湛南东路与沁园中路交叉口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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