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 主题分类
- 水产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2024年全市水产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平顶山市2024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平顶山市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实施方案》部署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集中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对渔民的安全生产教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大安全督查力度,做到思想、管理、监督、整顿、责任追究五到位。要集中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渔船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加强渔业船舶监管。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渔业船舶的监管力度,对渔船安全装备不齐全、船员配备不合格、“三证”不齐全的渔业船舶严禁入库下河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好节日期间渔船集中停泊点秩序,保证渔船安全有序停泊。
三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气象信息。中秋国庆期间是天气多变季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通过电台、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有关气象预警信息通知到渔船,确保渔业船舶作业安全。充分利用节日的有利时机,集中进行消防、救生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捕捞渔民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违章操作和盲目蛮干。
二、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逐步向好。但我市渔业生产企业分散,监管力量薄弱,水产品质量安全仍然存在较大隐患,因此,我们仍需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监管。严厉查处水产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是依法加强高残留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2024年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会精神,在巩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水产标准化生产。以水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兼顾小型养殖场,对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记录、药物使用和库存等进行检查,对无证经营水产苗种者,依据农业农村部《苗种生产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予以取缔;对没有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的,责令改正,并限期建立记录和档案,真正把好安全源头关;严禁使用违禁渔药,发现禁用药品要依法进行收缴;对存在的其它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能力。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市农业局通报有关情况。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在中秋国庆期间安排领导带班,设专门人员值班,随时掌握渔业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是水产品生产、销售旺季,也是渔业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艰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汲取“6·15”叶县冷藏车违规乘人窒息事故
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各项防范措施,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止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中秋国庆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水产、渔政工作人员对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主动,措施到位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主动,没有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的,要通报批评;对于疏于管理,出现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