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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3-00003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主题分类
  • 畜牧业项目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浏览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平顶山市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712   

  平顶山市2023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2023年粮改饲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项目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4.5万亩以上、全株青贮11.4万吨以上(见附1)。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2023年,粮改饲项目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4个县(市、区)实施(见附1)。

(二)补助对象

2023年收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构树、巨菌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各项目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实施主体。各项目县根据目标任务,自主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组织订单生产。各项目县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和质量标准等,同时组织各实施主体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质量等。

)完善设施设备。各项目县要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发放补助资金。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县要组织实地核查验收,确定全县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县级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及时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当地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贴对象和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1

2023年粮改饲任务分配表

序号

省辖市

项目县

核定数量(万吨)

核定面积(万亩)

1

平顶山市

鲁山县

1

0.4

2

宝丰县

6.3

2.5

3

叶县

0.3

0.1

4

郏县

3.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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