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3-00006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主题分类
- 科教兴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销商: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评价制度。只有获得农业转基安全证书,并且通过品种审定的转基因农作物品种才能商业化应用。目前,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尚处于产业化应用试点阶段,除抗虫棉花和抗病毒番木瓜外,没有批准其他任何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的商业化种植。我省仅有转基因棉花批准种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转基因种子经营和种植主体责任落实做几点说明。
1.根据许可开展经营。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核发。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建立经营档案,载明种子的来源、贮存、运输和销售去向等内容。
3.不得销售未标识的转基因种子。销售转基因种子,应当有明显的标识,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所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和种植行为都是违法的,是严格禁止的!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和种子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厉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知情者据实举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75-4978055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姚电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往西140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