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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 主题分类
  • 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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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 今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免罚 24 起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浏览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践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目前已累计实施行政执法免罚 24 起,获得了企业与群众的认可。

执法过程中,对于符合“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的情形,如占道经营、高速桥下长期堆放个人物品、不按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等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10 月 30 日,执法支队湛河大队接报,在开源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附近新经营的汽车维修站点存在未办备案手续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鉴于该店为新用户,且其行为轻微并表示将立即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现场宣传讲解《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经营备案程序后,开展了交通执法行政指导,并开具不予处罚行政指导书。

“首违免罚”举措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执法温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秉持人性化执法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法治环境,助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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