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文广旅〔2022〕33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5676/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平顶山市教育电视台,平顶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清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豫广发〔2022〕23号)要求,2022—2024年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清理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净化声频荧屏。为扎实做好全市广播电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清理整治三年行动,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制定整治方案,现将《全市广播电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清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魏宝申 联系电话:0375-2156686
邮 箱:pdsgdj@163.com
2022年4月6日
相关附件:全市广播电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清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