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主题分类
- 工业行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平工信〔2025〕8号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为“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的,用电量数据由各县(市、区)电力公司审核并盖章提供,填写“2024年-2025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1),营业收入数据由各县(市、区)税务部门核定并盖章提供,填写“2024年-2025年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2)。申报10万元企业的填写附件1,申报20万元的同时填写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企业属于“非直供电企业及因2024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取第一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的,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营业收入数据由各县(市、区)税务部门核定并盖章提供,填写“2024年-2025年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附件2)。
(三)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均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企业申报材料均需申报企业及相关材料出具单位加盖公章。失信惩戒信息查询截图需加盖县(市、区)工信部门公章和企业公章。
(四)所有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均须纳入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财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截图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各项申报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认真学习省厅文件,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文件各项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做好各项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认定
2025年4月7日前,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石龙区、尼龙新材料开发区(通过叶县工信局、财政局申报)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工信、财政部门骑缝章)报送市工信局;同时将工信和财政两部门联合资金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资金情况表和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四份),上报市工信局两份、市财政局两份。
2025年4月8日前,各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工信和财政两部门联合资金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资金情况表和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四份),上报市工信局两份、市财政局两份。
(二)奖励资金
2025年4月10日前,各区将所需承担的财政奖补资金一次性交到市财政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平顶山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新城区支行,账号:41001551634052500354),同时将交款凭证报送至市财政局。根据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分担的规定,属地承担的部分我市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执行,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平煤股份、神马股份、平高电气三家上市公司若符合条件,则其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石龙区由当地财政承担,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由市、叶县财政各承担一半。
2025年4月12日前,各县(市)将属地承担的财政奖补资金一次性上交省财政厅指定账户,同时将交款凭证报送至平顶山市财政局。
(三)2025年4月9日前,各县(市、区)将企业申报材料上传网上申报平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请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开展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平顶山市工信局 2665008 3733186
平顶山市财政局 2627710 2627598
电子邮箱:平顶山市工信局 pdsgxjyx@126.com
平顶山市财政局 pdsqyk@163.com
附件:1.2024年-2025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
2.2024年-2025年分月营业收入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
3.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4.诚信承诺书
5.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文件模板
6.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gxt.henan.gov.cn/2025/02-21/3126339.html
附件1-5样表: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