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1-00007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财提函〔2021〕1号 签发人:贺大伟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李钢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市工人文化宫经费纳入我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为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平编办〔2012〕100号)精神,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经费实行财政差额预算管理。
市财政每年拨付市总工会工会经费约854万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及困难劳模救助100万元、文化宫免费开放补助100万元。
您提出的“将市工人文化宫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建议,不属于财政职权范围,我局根据市编办核定的机构经费预算管理性质保障单位经费。
平顶山市工人文化宫是我市全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支持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21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经济建设科2627670 联系人:李新中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2份),委员所在县(市、区)政府、政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