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68X/2022-00003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市总工会;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现就市政协第217号提案答复如下:
一、扩大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职工获得法律援助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竞争加剧,利益关系复杂多样,部分区域和行业劳动关系矛盾呈现新的特征,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依然存在。市司法局把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当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任务,持续扩大职工法律援助覆盖面,明确规定凡是涉及侵害职工权益的,只要符合条件都按要求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二、服务更加便利,保障职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建立职工维权长效机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托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工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畅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指派、快速办理。优先接待和办理职工群体性案件,对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办理的案件,可以事后补办手续。努力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办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律援助案件
市司法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将企业职工作为维权的重点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事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以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服判息诉为目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如:2022年1月,我市某单位职工宋公端因单位拖欠工资无法得到解决,到市法律援助市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卢向丽律师承办,为宋某申请了劳动仲裁,通过援助律师不懈努力,最终裁决赔偿宋某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计5万多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发挥热线作用,为职工提供更加便利有效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和接待窗口作用,指派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参加坐席值班,能够热情、及时、准确解答职工反映的问题,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协调处理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前7个月,我市共接听群众来电咨询11773个,坐席接通率达到98.56%,群众评价数2323,满意率达到99.67%,热线群众留言、坐席未接、群众评价不满意共9个,回访率达到100%,主要工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五、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经与市发改委沟通协调,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内容列入市“十四五”规划。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深入乡村(社区)、企业、高校、机关、工地,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板面、解答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营造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的浓厚氛围。大张旗鼓地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宣传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在维护困难群众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取得明显成果,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2022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案件3690件,刑事案件2285件,民事行政案件1400件,法律帮助案件1040件,完成年度案件目标的52.1%,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的目标。为挽回经济损失及取得利益约355余万元。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咨询27650人(次),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