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峰

李朝峰,男,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依法行政指导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宣传科,平顶山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市恒信公证处,联系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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