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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487/2022-00005
  • 发布日期
  • 2022-06-15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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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浏览

刘新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您结合实际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对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开展工作,市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领导小组,密切配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工作。

二、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班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警觉,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三、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自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后,我们就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我市的教师招聘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具体是在政审考察时,采取统一给公安机关发函和由拟录用人员自行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并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评价,落实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积极配合教体局对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开展政治审查,特别是发现应聘、考试中存在性侵、暴力犯罪等违法信息的重点人员,将第一时间函告聘用单位,及时为教体局录取工作做好背景审查等相关辅助。

四、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要求各学校全面检查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排查中发现的性侵犯事件线索和苗头进行认真核实,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部门。

五、妥善处置学生性侵犯事件。建立学生性侵犯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公安机关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后,受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报告。有效压实主体责任,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时刻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督促,合法、合规的办理案件。

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2020年,市教体局和市普法办联合下文,要求全市中小学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和优秀律师、法学教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优秀人员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积极开展议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每学期完成法治辅导任务不少于4学时,组织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2次,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目前我市局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均已配备完毕。我们积极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邀请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到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下一步,市教体局将加强协同配合,努力构建教育、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多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继续把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进一步做好“法治进校园”工作,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辖区内全部中小学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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